民进党两岸政策的挑战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17 10:38:13 |
马英九提出“九二共识”,成为国共两党的共识,但却是国民两党的争议,当时的李登辉“总统”、辜振甫董事长和两党政治之一的民进党均否认“九二共识”的存在,无法成为台湾的共识。 民进党否认“九二共识”,但迟未提出自己的方案,一月十日前“行政院长”谢长廷提出“宪法共识、“宪法”各表”。 对内“宪法”共识:大家对“中华民国宪法”之四至五条有不同意见,但对其他民主自由人权的保障,对政府制度等均有共识,应求同存异;且在实践上,民进党参与“宪法”体制之各项选举与“修宪”“释宪”,实际接受“宪法”。 对外“宪法”各表:我们是“中华民国宪法”,对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自己的“宪法”,表示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另由于“宪法”是一九四六年在南京制定,七次在台湾“修宪”,增修条文前言有“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另有“自由地区与大陆地区”,有空间来发展两岸关系。 “宪法”的最高位阶与民主条文,保障台湾人民对未来的民主选择,也就是可有各种可能,但改变门槛很高,须“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代表四分之三同意,提出“宪法”修正案交由选举人复决,须选举人总额二分之一同意(不论投票率多寡)才能改变,此门槛确保了对内对外的稳定性。同时“宪法”下的独立现状,各方各有不满意之处,但都接受了六十年,成为最可行的架构基础。 台湾大众普遍务实,对两岸关系,广义的维持现状派有八七%,(“独立”二五%,维持现状看情形再决定独统三四%,永远维持现状二八%),显示相当比例人民务实知道两岸关系的微妙,知道微妙中的机会与挑战,某些可以讲清楚,某些需要保持重迭模糊,甚至要有创造性模糊。 民进党和共产党过去均不能务实地面对“中华民国”,现可经由“宪法”共识团结台湾,经由“宪法”各表稳定两岸,为民进党的两岸政策打开出路。 马英九的“九二共识、一中各表”,与谢长廷的“宪法”共识、“宪法”各表,值得台湾人深入讨论比较,台湾需要一个有最广泛民意支持的两岸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