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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学生 该落实生命教育了

http://www.CRNTT.com   2011-02-20 08:36:19  


 
  一般的欺压,如不涉及钱财与伤害,谈不上霸凌,是学校中不可避免的,也不必过分重视的。只要教学正常,老师的教导循正轨进行,学生随着年龄成长,人际关系的认知也会逐渐成熟。问题在于学校如何推动品格与行为教育。这当然是教育学者的专业,可是我们受教育的经验告诉我们,比较理想的品格教育应该与学科教育同时进行。也就是每一位老师除了教学生知识之外,同时也负有教导学生如何做人的任务。也许是这样的思维使很多老师觉得,没有体罚的教育很难使顽劣的学生在行为上辨别是非。这确实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如果严肃地看“霸凌”现象,只看学校环境是不够的。学生所处的家庭与社会环境也要思考在内,而且涉及文化。大体上说,宗教信仰普及且虔诚的文化,家庭负担了大部分行为教育的责任。在台湾,中下层社会缺乏正规的宗教信仰,迷信普及,对行为几乎没有任何约束力,所以有些孩子们进到学校以前,几乎完全没有教养可言。有些家庭甚至只能作为负面的范例,教孩子们发挥野性的一面。这样的孩子要怎样的教育才能收效呢?教育专家要拿出办法来才成!

  记得战后我念初中时,学校的管理与军事类似,虽然辛苦些,但教官的严格管教至少没有出现同学欺压的情形。今天不论称之为爱的教育也好,人本教育也好,这些强制性的办法都不再流行。虽然在美国,有些贵族私立学校还可以看到一些蛛丝马迹,在台湾已经完全行不通了。

  今天有一个新的观念,称为“生命教育”可以取代严格管教。其意义是利用软性教育的方法,使孩子们认识生命、爱护生命,进而尊重生命、珍惜生命,应该是品德教育最理想的途径。可惜,虽有这样美好的想法,要怎样付诸实施,却没有具体的办法。几年前我以宗教博物馆馆长的身分,曾参加过两次“教育部”的生命教育委员会,在会上听到一些专家的结论,但谈过了事,没有具体的落实到教育体系中,至今在中、小学课程上,生命教育只是聊备一格,不发生作用。

  孩子们的怪异的行为老师们束手无策,也许正是认真研究如何落实生命教育的时机。“教育部”先别派督学到学校去视察“霸凌”的严重性,先对生命教育的实施下点功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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