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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烧药夺命 谁在谋害中国儿童

http://www.CRNTT.com   2011-02-22 09:27:28  


“尼美舒利”被称为“夺命退烧药”
  中评社北京2月22日讯/近日,一种化学名为“尼美舒利”的儿童退烧药,疑致“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数起死亡事件”,被称为“夺命退烧药”。对此,卫生部专家表示可能不是药品本身的问题,而是不合理使用导致的。[详见链接] 

  事实上,专家的话只说对一半,退烧药在中国被滥用(也就是专家所说的不合理使用)固然是存在的,但尼美舒利本身也绝非没有问题,由于能导致严重的肝损伤,欧盟已于2007年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尼美舒利,美国则未批准尼美舒利上市。之所以尼美舒利在中国能成为广泛的儿童退烧药,又是中国特色的医药制度决定的。

尼美舒利的使用中外不同 
 
  适用症不同,国外不用于治疗发热

  欧盟2004年给出的尼美舒利说明书中,适用症为“急性疼痛的治疗、疼痛性关节炎的症状治疗、痛经”。其后欧美药品管理局的多次安全审查中也只被提及“急性疼痛、骨关节炎疼痛症候和原发性痛经”,均未提及发热,更没有明确儿童发热。

  而国内药监局2008年给出的说明书为“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此外还有说明书标注:“本品适用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
 
  用法用量不同

  在用法用量方面,因发生了严重肝脏不良反应,欧盟200mg片剂已撤出市场,在更新的说明书中限定最大单次口服剂量为100mg,且注明本品临床治疗时间应尽可能短。而国内说明书中最大单次剂量可用到200mg。在儿童用药方面,国内说明书的【儿童用药】项为“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而欧盟说明书明确为“小于12岁的患者禁止服用本品,12-18岁的青少年无须调整剂量”。另外欧盟说明书的禁忌症、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用药、老年用药、药物相互作用、药物过量等项目的安全性信息亦非常全面,特别是在“特别警告与注意事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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