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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性奴案 谁的“国家机密”? | |
http://www.CRNTT.com 2011-09-24 08:19:23 |
山石:洛阳性奴案算“国家机密”? 2011年09月23日08:15新京报 山石 日前,河南洛阳警方破获离奇大案,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在购买的地下室内开挖地窖,先后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被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为两年,有两名女子被残忍杀害。 洛阳警方在接到报案48小时后,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办案效率颇高,但报道此案的记者却发微博称,他遭相关人士质问是谁爆的料,并称他侵犯了“国家机密”。按道理说,李浩被捕,幸存的4名女子被解救,接下来当地政府该做的事会很简单,严惩犯罪嫌疑人,告知公众真相,平息公众不安心理;现在,将李浩案与“国家机密”联系在一起,真让人疑惑:这算什么“国家机密”? 这桩刑事案还牵出了一个涉及面更广的话题,即谁来关心边缘人群的生存与安全?被囚6名女子均为李浩通过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而来,囚禁时间最长的女子受困地窖两年,受害人数之多,作案时间之长,都突破了人们的想象。在6名女子长期失踪后,她们所服务的场所,难道没有因担忧和怀疑而报案?是什么切断了她们与社会、家庭的联系,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 显然,对边缘人群的冷漠与忽视,使她们处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地带。但愿“性奴案”在刺痛公众神经的同时,也能刺痛管理者,为边缘人群提供必要的救助。 “性奴案”目前最该做的,一是立即按程序立案、审理、判决,严惩犯罪嫌疑人;二是为受害者提供心理援助;三是向公众发布必要的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四是加强娱乐场的监督和管理,不要让更多边缘人群受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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