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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中国经济靠什么推动?

http://www.CRNTT.com   2012-03-02 08:31:25  


 
  投资驱动能否从政府主导转向民间

  中国经济在经过这么多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人们已经对投资拉动模式的可持续性感到担忧,尤其是地方债规模的突飞猛进,已经大大削弱了地方政府未来的投资能力。而与此相对应的,是资产泡沫的不断堆积,如中国目前城镇与农村房地产总市值占GDP比重接近3倍,而美国在次贷危机房地产泡沫破灭时该比重为3.16倍,日本在1990年房地产泡沫破灭前为4.61倍。可见,中国在应对房地产等资产价格泡沫方面虽然措施较多,且银行信贷中与房地产关联的部分比重不大,但房地产泡沫破灭的风险依然存在,其对未来经济的负面贡献也日渐凸显。

  若单纯从区域经济不平衡、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中国城市化率仍然比较低的角度看,中国未来无论是经济增长的潜力还是投资前景都是不错的。但是,由于地方政府主导下的投资活动已经导致产出率过低的现象,说明由政府主导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模式,是难以持续的。以全国东、中、西三个地区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变化为例,如从1995年到2011年前三季度,西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全国的占比已经从16%提高到了24%,中部从16.5%提高到27%,唯有东部沿海,从58%降至48%。这说明在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的战略下,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增长明显快于东部,但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GDP相对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投入产出比,超过2的分别是广东、浙江、上海、北京、江苏、福建和山东—无一例外都在东部沿海地带,其中广东以4.07的高产出遥遥领先。低于2的,则都是中西部地区的省份,如吉林、宁夏等。

  政府主导投资的弊端实际上在2009年的“两年4万亿”投资中已经暴露无遗,按国家审计署的统计,2009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陡增62%,截至2010年底,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达10.7万亿元,超过当年全国财政收入。实际上,政府也意识到通过投资来刺激经济增长的模式难以为继,于是,在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其中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的范围,即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表示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并进一步提出,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广阔的市场空间。在2011年末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也首次提出“促进经济增长从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

  然而,从“新36条”的实际执行情况看,效果并不明显,尤其是在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并没有延续2010年的“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适当退出”提法,对鼓励国退民进的具体做法作进一步指导。这其实容易理解,因为改革往往需要倒逼推进:中国的国退民进始于1998年,其中,国有企业退出规模比较大的是在1998-2002这四年间。1998年是国有企业亏损面最大的一年,当时国家采取“抓大放小、国退民进”的政策,可谓是局势所逼。如今,整个国有企业的盈利状况颇为良好,而且2011年政府财政收入达到超10万亿元的历史新高,让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退出投资或经营显然勉为其难。
 
  所以,按通常的逻辑,投资由政府主导转向民间,还需要若干年的政府资产负债表恶化过程。今后,随着国有企业亏损面的扩大,政府部门债务压力的增大,政府投资能力将不断削弱,只有通过拍卖国有资产来维持财政平衡时,社会投资由民间主导的时代才会到来。但到那个时候,恐怕整个社会经济所付出的代价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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