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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大幅增加是可怕的倒退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2 08:27:27 |
中国经营报刊登媒体评论人梁发芾文章介绍,国家财政收入可以分为税收和非税收入。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在发达国家,政府收入绝大多数是税收,非税收入占国家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是非常小的。如本世纪初的美国,政府收入中税收占93.8%。中国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其中税收收入8.97万亿元,税收收入占比达86.5%,看起来税收处于绝对地位,但其实这个数字是不确实的。 去年仅土地出让收入就超过2.9万亿元,至于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各种政府基金以及国有自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据专家估计,可能高达财政总收入的40%。这就是说,在中国政府的收入结构中,税收虽然是最大的一块,但是仍然有庞大的非税收入存在。 文章认为,国家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比的高低,有非同寻常的意义。第一,与国家通过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取得收入相比,通过税收取得收入,使得国家有求于社会,更有利于形成社会公众对政府的监督;第二,与国家通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极不规范的方式取得收入相比,国家正规税收具有相对较高的规范性,其征收依据的法律层次更高,程序更为严格,因而政府取得收入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与此相反,如果国家通过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取得收入,则国家根本无求于社会,对社会没有依赖,社会公众也根本不可能参与到对国家的监督管理之中去;而如果国家通过征收依据的法律层次更低的行政事业收费,罚款等等取得收入,则国家的征收行为会更加专断,更加反覆无常而不尊重私人财产权。 所以说,政府是以税收方式取得收入,还是以非税收的方式取得收入,对于社会具有生死攸关的重要性。对此可用“税收国家”思想和理论来予以解释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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