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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凭何对马英九发动“罢免总统”案?

http://www.CRNTT.com   2012-05-04 08:15:47  


 
  在技术操作上,民进党要对马英九发动“总统罢免案”,也不可能,更不现实。因为按照《总统副统选举罢免法》规定,“总统”、“副总统”的“罢免案”,须经“立法院”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全体“立委”三分之二之同意后提出,并经台湾地区进行“人民复决”,必须有过半选民投票、有效票过半同意罢免,才能通过。倘“罢免案”通过,被罢免人自解除职务之日起,四年内不但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其于“罢免案”宣告成立后辞职者,亦同。但“罢免案”遭到否决,在该被罢免人的任期内,不得对其再提出“罢免案”。

  今年一月十四日的“立委”选举,民进党加上台联党的议席,已过了三分之一,当然可以提议“罢免总统案”,但要想获得全体“立委”三分之二通过而使“总统罢免案”成立,即使加上宋楚瑜忌恨马英九的因素,指令亲民党的三席“立委”参与,也因国民党占据百分之五十六点六的议席,而未能凑足数。因此,首先就过不了“立法院”这一关,更何况要经过“人民复决”这一关。因为其“门槛”如同“公投,以往曾有三次六题“公投”,都没有任何一次及任何一题能跨过“投票率过半”的第一道“门槛”而遭夭折。

  而且马英九现在的失误,只不过是油电涨价,及开放美国牛肉进口等民生问题,虽然有民怨,但尚未提升到必须“罢免”的高度。何况,在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十月十三日和十一月二十四日,国民党和亲民党、无盟等泛蓝政党,及李敖等无党籍“立委”,曾针对陈水扁的“SOGO”礼券案和“国务机要费案”先后三次发动“总统罢免案”,当时发动的理由不止是民怨,而是激起民愤,而且泛蓝阵营同仇敌忾,团结一致,在“立法院”所占议席也占优势,但都因无法获得三分之二有效票,而均遭否决,宣告失败。这也正是为什么在“国务机要费”延烧沸腾之时,民众最后还是弃用“罢免”或“弹劾”方式,而是选择走上街头进行百万人“倒扁”运动的原因,因为“门槛”实在是太高了,难以成为事实,倒不如上街以发泄自己的怨愤。就此而言,连民愤连天的陈水扁都“罢免”不了,只是决策失误、尚不算是违法的马英九,又如何能“罢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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