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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拉利城墙漂移还有谁更该深刻“道歉” | |
http://www.CRNTT.com 2012-05-09 14:57:56 |
文物遭破坏,规则遭遗弃,公共利益遭践踏,市民情感遭侮辱,对政府问责不能手软,相关商业机构也必须付出更大的代价。尤其是,在这个节骨眼上,具体承办的快意公司还拒绝采访,态度傲慢,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得饶人处且饶人”。 昨天,新浪网友的一条跟帖令人心情复杂:不会重罚的,因为不是平民百姓能干出来的事。这样的跟帖反映出一种“官办的事官难究”的悲观估计,而这样的估计背后又堆积着大量的“经验”。不必讳言,近年来,商业利益凌驾于文物保护、自然景观保护之上的事件在国内不断上演,比如“外国极限运动者驾滑板飞越长城”“美国冒险家身着无动力翼飞越天门洞”,等等,这些事件激起了巨大的争议声浪,然而就算是存在着明显的缺失,也鲜见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最后的结果往往是,好点的道歉了事,不好的干脆不了了之,就让公众情绪“晾”在那里又怎么着?这种没有结果的“结果”伤害了老百姓的心,也让不少人对类似事件的处置失去了信心。 老百姓根本不是希望这个事就这样算了,而是对有关方面的处置难抱希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南京必须对这起事件一追到底,必须以严厉的问责给老百姓一个交代,以取得老百姓的谅解。 首要的事务,就是把这起事件的桌子底掀开,让藏着掖着的东西晒晒太阳。 关于文物保护的“大道理”不需多说。若说不知道城墙这样的文物保护单位不能玩漂移,谁会相信?你怎么不到日本等国的“文保单位”去漂移?那不是因为你无知,而是因为你有筛选。当然,这样的筛选,首先是因为在文物保护上,很多国家很严,胆敢逾越底线的话吃不了兜着走,而我们“好说话”,说穿了就是我们的败家子比较多,容易“一拍即合”,搞掂交易。 那种认为文物应该允许“适度开发”或者可以借此“自己养活自己”的观点根本是愚蠢到家。我们只有一个南京明城墙,当我们习惯于把廉价的出卖看成是一种正当行为时,我们不仅远离了文明的涵义,也丧失了在文物保护上基本的立场。 目前,各种线索正在慢慢显现。我们要追问,是谁为这起荒唐事件大开绿灯?在这起损害南京颜面的事件中,城堡管理所背后有没有更大的推手?在管理体系内有没有其他的怂恿者和利益共享者?类似的“擅自出租”还有多少回?我们要追问,相关的监管到哪去了?为什么总是老百姓一爆料,媒体一报道,各个有关部门就闻风而动,叫停的叫停,表功的表功?既然如此容易就能查办,早干吗去了?我们还要追问,让快意公司在城墙违法搭建答谢会场地,将要“答谢”的都是些什么人?有没有掌握着“城堡资源”的政府官员? 我们关注到,城堡管理所正在接受调查,所长被免被调离。这样的处罚可谓是给整个问责开了个好头。但我们还必须倾听百姓的心声。正如一名新浪网友所说:“估计就是撤撤职,找个替罪羊,调去别处继续高就!”我们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希望,事件的处理能真正让有关责任人感到疼,能真正恢复文物保护法规的尊严。当下,相关法律甚多,但鲜有对法律责任的追究,这是明显的缺失。 只有做到严厉问责,才能遏制“开发”乱象,也才能真正让国内外商业机构敬畏我们的公共利益,到那个时候,一声道歉也才能多一点真诚意味。 由此事件延伸开去—一方面,是把文物保护单位或者名山大川“圈”起来,拼命提高票价;一方面,却是为了三两小钱,向商业机构大开方便之门。文物、景区资源原本属于人民,你拿去赚钞票,而且还在不断加重门票负担,这对得起被“宰”了一次又一次的老百姓吗?要想让相关单位“安分守己”,必须先“逼”其敬畏民意。怎么“逼”?犯错受重罚是其一,引入百姓监督并且让这种监督拥有“否决权”是其二。在文物乱开发、乱利用问题上,绝不能让民意一次次受伤! 我们等待此次事件中的责任方作出更深刻的道歉和反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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