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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处于新内阁VS看守党中央尴尬期

http://www.CRNTT.com   2012-06-07 08:05:57  


 
  至于增设“中国事务委员会”和恢复“中国事务部”,只须中执会修改《中央党部组织规程》即可。实际上,《中央党部组织规程》第八条就规定,“中央党部于必要时,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同意,得增设工作单位。”而自一九八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民进党第一届第四十四次中常委会制定《中央党部组织规程》起,二十四年间,《中央党部组织规程》已经修正了三十四次(前面二十次是按当时的规定由中常会修订),可谓是“易如反掌”。

  但由于按《党章》规定,中执会至少每三个月开会一次,而民进党上一次中执会(第十四届第二十一次)是于四月十八日举行,故估计在七月十五日“全代会”之前的本届中执会最后一次会议,只能是确认“全代会”的相关文件,来不及处理增设党务工作单位的问题。因此估计,即使是有此设想,也要等待到新一届即第十五届中执会选举产生并正式运作,使其名正言顺地成为“苏内阁”后,才予以处理,这也正好是符合“对当任党主席负责”的原则。因此,目前虽然此议题被炒热,但也要稍安勿躁。当然,炒热气氛也有好处,可为民进党的转型改革营造必要的氛围和党意民意动力。

  从相关规定看,可能会恢复的“中国事务部”(或改名为“两岸事务部”、“大陆事务部”),与中央党部各一级部门一样,只是“党务工作单位”。而“中国事务委员会”则有可能是层级较高的决策机构,并将会是采取财务委员会、政策委员会的模式,但却又各采其长处。即其主委采财务委员会模式,由主席提名经中常会同意后聘任之,任期与主席同,这就是为谢长廷“度身定做”。而委员的产生则采政策委员会模式,由主席聘任,任期与主席同;“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干事长、书记长为当然政策委员,并依其职务变动;另外再聘请各位“天王”、各派系代表出任。另置正副执行长,及专任政策委员,政策委员再依照不同领域分组,各组并置召集人一人。或许,干脆就将“中国事务部”作为“中国事务委员会”的幕僚和执行机构,就如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是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那样。

  为了能让谢长廷出任中国事务委员会主委更具正当性,他就必须在新一届中常委选举中,保持“第一高票中常委”地位,才能服众。毕竟,“中国事务委员会”的委员说各方才俊,其“江湖地位”与谢长廷“有得挥”,倘他不是具有“第一高票中常委”的现行优势,单凭过去的资历,还难以驾驭这些“天王”。

  作者:富权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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