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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下决心推进收入分配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12-06-13 08:10:49 |
第一,以中等收入为基础。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等收入水平一般是以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为中轴的,其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与社会收入水平的中位数相近或相等,因此,等于或稍低于和略高于平均水平的收入,均可视为中等收入水平。这与这些国家的分配格局两头小、中间大紧密相关。目前,在中国中等收入如何界定?考虑到中国目前的分配格局基本是底部大的“金字塔”型或倒T型,低收入群体偏多,而高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人数偏少,社会成员的收入不呈现正态分布,所以在中国不能以收入的众数为标准,如果以众数为标准的话将可能使中等收入的标准偏低。可考虑将平均数与中位数相结合确定,即以高于平均数的收入水平为基础,同时参考中位数水平,两相印证并调整后确定。这里,中等收入是区间数量而不是固定的数量,即中等收入是一个大体的区间,而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量。 第二,中等收入群体是生活较富裕且收入水平、生活水平较稳定的社会群体。现在我们提出的中等收入群体的概念,是有其特定发展阶段内涵的,即以2020年全面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为重要依据,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不是小康,而是比较富裕。简言之,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不仅能保证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还应有结余用来实现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发展、享受需要,也即其家庭恩格尔系数应低于37%(据有关资料2010年中国恩格尔系数为39.7%,中等收入者的家庭恩格尔系数应低于平均数),进入富裕层次。在这里,应参考中国提高扶贫标准逐步向国际标准看齐的做法,不宜把中等收入群体的生活水平定得太低,宁要人数少一些的货真价实的中等收入群体,也不要掺了水分、老百姓不认可的中等收入者群体。 第三,中等收入群体是职业处于社会中等附近的社会群体。世界各国中产阶级的职业都是处于本国社会的中上等或中等附近地位,中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职业分布也具有相似性,这也是此群体职业稳定的重要原因。一般而言,大中型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技能工人,党政机关公务员、各类事业单位包括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中等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人员如律师、演员、作家等,私营企业主和经营比较稳定的个体户,农村中的规模经营户等等,都属于中国中等收入者群体的职业范畴。 第四,中等收入群体应初步拥有大体相近的价值观及行为规范。这是西方发达国家中产阶级的非常重要的构成要素,也是引导社会主流观念、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中国的中等收入者群体,当其发育成熟为阶层时,也应该形成本阶层共同认可的相近或相同的价值观,能够自觉遵守本阶层约定俗成的文明行为规范。这些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的基本特征是: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爱岗敬业,较强的社会责任心,等等。这是中等收入者群体特别是其发育成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内在本质的体现。 我们不宜只按照收入水平来衡量中等收入群体,忽视了其内在要求,那将不利于构建真正的中等收入群体并使之逐步成长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中等收入阶层。 如何看待行业工资差距 文章介绍,(一)从两方面看行业工资差距 一是行业工资水平可以存在也必然存在差距。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行业技术、资本、人力资源素质等构成不一样,劳动生产率不一样,在产业链的位置不一样,因此,其工资水平当然会有差距,但应该维持在合理范围以内。 二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行业收入不合理差距日益扩大,虽然2003年以来行业工资差距有所起伏波动,但考虑到可能存在数据失真因素,所以认定中国行业不合理工资差距扩大是主要倾向。中国行业划分标准将行业划分为门类(20)、大类(95)、中类(396)、小类(913),实际统计年鉴上门类为19个。从可比性看,按大类95个行业进行比较更客观科学,但统计年鉴上没有长期年份的相关数据,目前只有门类划分的较长年份数据。1984年以来, 在19个大行业中, 多次被列入最低工资前四名的行业有: 农林牧渔业, 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00年之后, 农林牧渔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建筑业这几个劳动密集型传统行业一直稳居职工工资最低行业的位置, 至今仍无改变的迹象。 高收入行业经历了一系列变迁: 改革开放之初,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建筑业、地质勘察业、水利管理业和采掘业都曾为高收入行业;进入1995年, 除原有的垄断行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外, 一些国有化水平高的行业如金融保险业及房地产业开始加入高收入行业。自2000年起,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也脱颖而出, 陆续进入高收入行列。根据中国对行业划分所进行的调整, 在2003年-2010年的八年间, 高收入行业前四名基本由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包揽。 按门类划分的(15个-19个)行业中,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的收入差距,由1978年的2.17∶1,扩大到1994年的2.38∶1,到2003年再扩大到4.63∶1,2008年进一步扩大到4.92∶1(2010年有所回落,为4.2∶1)。如按大类95个行业对比,最高与最低行业收入之比1994年为2.65∶1,,2003年为6.8∶1,到2008年扩大到15.93∶1(2009年回落到13.2∶1)。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以及福利,差距将更大。 应该说,按大类划分行业进行比较更客观一些。而国际上一般类似于中国门类划分的行业收入差距只有2倍-3倍,按大类划分的也就4倍-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距显然远远超出了合理的比例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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