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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聿文:中国怎样来养成官德? | |
http://www.CRNTT.com 2012-06-28 10:39:40 |
官德养成不在教育而在法 应该说,这一想法很好,对官员进行必要的道德和廉政教育,于今也确有需要。然而,必须明白,官德的养成本质上不是一个“教育”的问题,而是一个“法”的问题。所以,在教育官员的同时,更应把功夫放在“法”的建设上,用法来约束官员,不这样或只强调前者而忽视后者,就是一种“本末倒置”,不可能真正达到效果。 所谓官德,指的是官员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政治操守。世上每个行业都有职业道德的要求,但没有哪种职业道德像“官德”这样,涉及到运用国家权力过程中体现出的道德问题。所以,官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有其双重性的特点,即官员作为一个职业道德主体,他既要具备国家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职责道德,又要具备作为一个掌权者在权力运用过程中的权力道德。从后者看,官德实际是权力道德,亦即各级官员运用权力、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不论人们怎样来看待官德,由于官德是在权力的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对官员的道德要求,因此,为官者首先必须具备“公正无私”之德。在这一基础上,中国古代还强调对官员要“清廉勤谨”。丛书对新型官德的内涵,也概括出六个方面,即为民、忠诚、务实、公正、清廉、修己。按照出版者的解释,这里既有传统文化的要素,也有新时代的理念,且这些要素均被赋予同时代相符合的内涵。换言之,传统官德借助现代社会的理念和手段,与现代社会的范式对话,从而使具有现代范式的人接受了另一个个性化的、带着古朴气息的文化传统。 然而,笔者以为,官德丛书把公正放在新型官德的第四个方面,而不像古代一样放在首位,实不恰当。道理很简单,为民固然切合如今施政之理念与需要,但从德的要求考虑,公正的价值意义要大于为民。因为并非民众的任何要求都具合理和正当性,而如果为政公正,虽然可能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但却有益于社会的整体利益,从而根本上也益于民众的利益。 另一方面,丛书对新型官德的概括和提炼没有将守法放进去,是不应该的。此乃不仅因为,违法违纪现象在中国官员中很普遍,更因为守法是对官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一个官员不能做到遵纪守法,就很难称得是个合格官员,他的行为也不可能公正。强调官员要守法还在于,国家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官员的职业不过是受人民委托行使公共权力,因此,让官员守法,就是要让其深刻理解权力的来源与行使权力的目的,否则,手握公权力的官员违背法律,丧德失耻,会动摇整个社会对法治的信仰,破坏社会的法治制度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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