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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捐精猝死事件

http://www.CRNTT.com   2012-07-10 12:21:14  


湖北省人类精子库采精室的布置
  中评社北京7月9日讯/2011年2月13日,在武汉人郑刚自愿捐精猝死后的第二天,“放弃尸检,签订补偿协议”似乎是他的家人面对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时唯一的选择。此后,郑刚的妻子选择沉默,哥哥郑静选择了回避淡忘,父亲郑金龙则选择了非常规的法律维权。2012年6月19日,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向该校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多万元。此间三联生活周刊日前登载纪实文章“武汉捐精猝死事件:死者父亲选择非常规法律维权”: 

  武汉捐精猝死事件和一个父亲的非常规维权逻辑

  2011年2月13日,在武汉人郑刚自愿捐精猝死后的第二天,“放弃尸检,签订补偿协议”似乎是他的家人面对武汉华中科技大学时唯一的选择。此后,郑刚的妻子选择沉默,哥哥郑静选择了回避淡忘,父亲郑金龙则选择了非常规的法律维权。2012年6月19日,郑金龙状告华中科技大学,向该校索赔各种费用共计400多万元。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猝死

  35岁的郑刚死得很突然。

  2011年2月12日上午11时左右,郑刚登记完身份信息后进入湖北省人类精子库采精室。在这个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台电脑、一个洗脸池和一个沙发。室内的墙上,张贴着数张美女照。“采精是通过自慰也就是手淫完成,整个采精过程大概半小时到一小时。过了一小时,郑刚所在的房间没动静,工作人员也不敢打扰;又等了一段时间,就过去敲了一下门问:‘没事吧?’他说:‘没事。’又过了很长时间,再敲门没反应,工作人员打开门一看,郑刚已经倒在了地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法律顾问万利强根据从警方获得的一份事发经过说明对本刊记者这样讲述了郑刚的猝死经过。“至于是当时死亡还是送到医院后死亡的,我就不清楚了。”他补充说。

  “郑刚本人是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的在读研究生,此前,已经完成4次捐精,没有任何异常。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精子库的工作人员都觉得很突然。事发后,他们第一反应是报警,第二是马上通知郑刚的父母和妻子。”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万利强说,警方在经过现场勘查和笔录后,排除了“他杀”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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