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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土地财政将动摇国家根基

http://www.CRNTT.com   2012-08-07 08:43:49  


  中评社北京8月7日讯/媒体报道显示,自从1999年至2011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12.75万亿,几乎年均一万亿。2011年,房地产调控最严厉的一年里,全国土地出让收入达到了3.15万亿元。

  中国财政部公开数据也证明,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9年的9.19%上升到2009年的43.76%。最高的年份达到55.04%,成为地方财政最重要的财源。

  中国经济网刊登时评人曲子文章表示,中国现行的土地出让金制度是由计划经济演变过来,借鉴了香港的土地批租制中卖地方式。这种批租制度是前殖民地制度遗留下来的。中国的借鉴属于典型选择性借鉴,仅借鉴了其“表”——怎样卖土地。而怎么“花”钱、怎样接受监督和约束却并无一点借鉴和学习。

  在地方政府的眼里,土地出让金制度就是“天上掉馅饼“。而且一下子掉了两个“馅饼”:一个是,似乎有卖不完的土地;另一个是,地价打滚似往上翻。这到底是怎样的“馅饼”。简单地说,土地出让金就是地方政府出让了未来40-70年的所“卖”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40-70年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实际上就是这么多年的地租。

  简单的背后是复杂的问题:未来40-70年里还可以收税吗?40-70年以后是否还可以再卖使用权吗?简单的问题并不好回答。

  当然,土地不能白卖,在未来40-70年时间里,地方政府要负责提供所卖土地上70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理论上讲,也就是以后的历届政府都不可能在所卖土地上再产生现金流——天下从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以后的历届政府怎么办,也没人愿意回答。

  回头来看,西方或其他国家是如何处理“土地财政”的。他们的“土地财政”每年收取房产税和其它税收向社会提供每年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费用。但中国地方政府一下子收取了未来40-70年,而且全花光并还借钱来化——城市扩张和经营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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