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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贲:有钱人在美国大选中并无优势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6 09:22:17 |
个人捐款有严格上限,这使得竞选人不得不依靠成千上万普通选民从数十到数百美元不等的个人捐款。如果无法从个人捐款得到充足的经费,那就必须通过一种叫“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 简称PAC)的组织来得到补充。以2008年为例,众院和参院的竞选经费分别有三分之一和五分之一是来自PAC,相当可观。当然,参选人也可以自己举债竞选,不过很少有这样的事情。 PAC是一种专门为政治竞选筹集和支配经费而建立的组织,大多数的PAC都代表某种商业、工会或政见利益,是特殊利益介入政治的一种形式。公民社会的力量越强大,个体公民的政治参与(包括政治捐款)越广泛、积极,就越能抵消特殊利益对政治的介入和影响力。美国联邦选举法对PAC的政治捐款有严格的规定和限制。对每个竞选人每次的竞选活动(初选、一般选举或特别选举),PAC捐款的最高限额为5000美元(只相当于2名个人的最高额捐款)。任何PAC都必须在成立后10天内向联邦选举委员会(FEC)登记注册,提供的资料必须包括PAC的地址、司库人姓名和与之有关的组织情况。有的PAC之间有联盟的关系,若如此,作为一个PAC看待。不同的PAC之间可以相互帮助,但选举法严格规定,一个PAC给一个全国性政党PAC的钱每年不得超过15000美元,给另一个PAC的年资助则上限为5000美元。 美国民间助选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鼓励普通选民积极参与政治捐款。单个的选民们难免会觉得自己势单力孤,但是,作为一个集体,他们能够掌握和运用特殊利益集团的所有助选策略和方法。普通的个体选民只要齐心协力、共同行动,就算没有财富也没有显贵要人的朋友,也能够为竞选筹集到可观的款项。哪怕是10美元、20美元的小额捐款也可以集腋成裘、集沙成塔。 个人捐款不需要一次写一张大额支票。竞选一般都要一年的时间,每个月捐款20美元(旧金山地区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8美元),10个月捐款也可达200美元,已是一笔可观的款项。2008年奥巴马竞选运用的就是这种策略,募款总额的49%来自200美元以下的个人捐款,其中许多都是每月的小额分期付款。捐款人每个月以二三小时的工资支付这笔捐款,并不是太大的负担。这个策略使奥巴马的募款额超过了竞选对手希拉里.克林顿和麦凯。 奥巴马竞选募款还运用了一种“捆绑”策略,通过互联网运作,效果很好。奥巴马竞选团队设了一个网站(myBO.com),供支持者在这个网站内设立他们自己的募款网页,吸引和动员他们的朋友、家人、熟人到那里捐款。这种募款方式不仅富有个人亲和力,而且还省去了许多募款活动的开销。 金钱在竞选中是万不可少的,但却并非万能。金钱可以买广告时间,买各种服务,买竞选所需的物资材料,但却不能买选票。金钱买的是言论的机会,但由于竞选必须遵守公正、对等的原则,一方能用金钱买的,它的对手也能买,因此金钱本身并无优势可言。绝大多数的捐款人愿意出钱是因为支持参选人,一个竞选人能募到多少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他的支持和认可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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