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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为什么能造出好声音 | |
http://www.CRNTT.com 2012-10-19 10:55:17 |
成立五年多的塔帕公司,如今已经发展成为集电视节目开发、制作与销售为一体的跨国媒体集团,在美国洛杉矶等地拥有自己的分公司。 除了电视节目外,塔帕还兼营主题电影制作,还拥有自己的音乐制作部门,同时还持有并运营着荷兰三家电视台和全资拥有三家电台。 以塔帕的主业电视节目为例,他们的网站上就展示了大量节目,并细分为各种类型,如选秀、真人秀、娱乐、游戏、约会等。除了“好声音”是销售最好的节目外,销量不错的还有“完美爱恋”、“我爱我的祖国”、“我心唱响”等。这三档节目,也分别被中国的电视制作公司买下。 将这些节目版权购入中国的,是IPCN国际传媒公司,其董事总经理徐洋在接受《中国周刊》记者采访时,评价塔帕“在业界以其新颖的创意和精良的制作水准而着称”,“内容精良”是他们成功的关键。这与托马斯的观点一致,他强调塔帕成功的关键就是节目的“质量,质量,还是质量”。 荷兰地处西北欧,国土面积仅相当于两个半北京大小。荷兰蔬菜、鲜花、奶制品出口占世界首位众所周知,但荷兰传媒业也相当发达,电视节目出口仅次于英美排名世界第三。 荷兰驻华大使馆媒介与政治官员玛瑞斯卡•德里森告诉《中国周刊》记者,在传媒产业,一档电视节目至少要卖到三个国家,才能称得上是出口国。 玛瑞斯卡说,“荷兰的公众非常挑剔,如果一个节目能在荷兰国内成功,那也就意味着保证能在广泛的西方社会获得成功。 ” 而荷兰社会闻名世界的极度包容开放也为媒体创意产业的发达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在荷兰,毒品和性交易、安乐死、同性婚姻等均为合法行为。 在对待传媒产业方面,荷兰法律的指导原则就是不干涉商业媒体活动。 玛瑞斯卡对《中国周刊》记者说,“对创意产业,荷兰执行不干涉政策。所有政策的努力都集中在推动产业网络的形成,并消除贸易的壁垒,比如让企业更容易募集资金,保护知识产权等。” 托马斯表示,法律禁止很多事物出现在公共电视和有线电视上,比如性和暴力,但同时“这是一个自由的世界,言论和表达的自由也同样受到强力保护”。 这些,才是“好声音”和“老大哥”真正的土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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