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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爷”猖獗,民众买房更痛 | |
http://www.CRNTT.com 2012-11-29 11:48:29 |
2009年,温州被曝数十位官员以“暂定价”购买拆迁安置房。内部文件显示,温州副市长、市委办公室主任、水利局局长、工商局局长、市政协副主席等一大批主要官员以市价一半的资金拿到了近200平的安置房。 2010年,陕西眉县首个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小区开工,媒体曝光称“几乎八成以上的房源全部内定到全县87个单位(系统),其中县委、政府各组成部门(系统)的233户,副科以上者占到103户”。 也是2010年,有记者获得材料,曝光“山东日照黄金地段建3500套官宅专供市直机关公务员”,另有别墅“专供市领导”,均低于市场价30%甚至50%以上。这个项目打的名义就是“专供公务员住宅项目”,是明目张胆的“特权房”。 2011年,浙江苍南被曝光“850套保障房房源近9成分给了公职人员”,当地官员则称之为县情决定,“分房有先后。分配给公职人员属于风险可控范围,分配给老百姓,因群体太大,比较难控制。” 而在首都北京,则存在着大批机关部门的自建房,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销售给干部和公务员——在市中心地带,某些自建房的平均价格甚至仅为周边小区的八分之一。 以上这些,还只是官员各种“隐性福利分房”报道中的很小一部分,已涵盖了官员侵蚀经适房、保障房、安置房、建特权房等种种现象。未见报道的只会更多,而即便报道了也往往得不到处理。 原因二:“权力变现能力”强,而房子既“保值”,又“避险” 官员获得“隐性福利分房”,有一套内在允许的官场逻辑,可以视之为灰色收入,还称不上是通常意义的“贪污腐败”。那些拥有几十套房子的腐败分子,为何热衷于买房呢? 有着正当来源的高收入人士,包括商人、企业高管等等,其财产组成往往现金不占大头,还有股票、期权、债券等等,通常需要长期持有。而对于腐败官员来说,其高收入来自于他的权力所转化为的现金。现金长期持有则会贬值,而且不太安全。所以,腐败官员往往把贪污受贿所得拿来投资房子——既保值,又相对能够避免被查的危险。 原因三:买多套房不征重税,空置也无所谓 官员喜欢买房的还一大原因,与社会其他热衷于投资房产的人士一样,即政策对拥有多套房还不需要征税,即便开征也还不是征重税。另外,我国也因“各种原因”还不存在房屋“空置税”,买几十套房闲置不拿来出租也无所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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