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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九寒冬,指望政府发低温补贴? | |
http://www.CRNTT.com 2013-01-09 11:44:34 |
■ 对劳动者,更重要的是提高其议价能力 规定企业必须给劳动者发放低温津贴,福利不会提高 “低温补贴”另一个潜在的发放对象,是在大冷天里进行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不少人认为,既然国家规定了酷热环境下的劳动者享有“高温补贴”,那么自然也该有“低温补贴”。不过,这种补贴其实不能够提高劳动者福利,因为按国家规定,这个津贴是由企业发放的。且不说这种针对最底层体力劳动者的补贴能否正常发放,即便按时发放,由于津贴计算入企业成本里,企业考虑了这部分成本的期望后,自然会在调整薪资时进行考虑。 所以,规定企业发放“高温/低温”津贴,除了让政府民声有所提高外,并无多大实质作用。而如果这笔钱由政府直接发放,则执行时会面临太多实际难题,很难做到公平发放,甚至会出现腐败现象。 规定极寒天气不得出工,也过于一刀切 还有人认为,在极寒天气下,应强迫劳动者停工。但这个做法也过于一刀切了,在低温条件下,只要做好御寒和防护措施,每天工作一定的强度并非绝对不行的,这与超过40度高温工作极易引发中暑脱水等现象有所不同。而且对于工期往往比较讲究的企业来说,这样做也不太现实。另外在极寒天气下,也有许多必须不得不让劳动者来干的活(如扫雪等)。 提高劳动者议价能力和诉讼能力,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最好方案 其实,对于劳动者最好的方案,并不是出炉多少新规定,而是切实地提高劳动者的议价能力和诉讼能力。只要劳动者能够为自己争取权利,那就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最好方案。香港地区就是如此,香港政府和立法机构迄今没有出台任何关于高温和低温情况下保护劳动者的专门法律,但是,只要《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和《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中,关于“雇主有责任在合理地切实可行范围内,确保雇员在工作时的安全及健康”的条款能够严格地被执行,就不会出现劳动者被迫在严寒和酷暑中超负荷劳动的情况。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正是政府制定的关于劳动者的各种指引,以及每年针对这两个法例的多达数千次的检控实践。香港政府官员在某次面对议员的答辩时称,正是由于良好地执行了这两个条例,香港近几年没有一起劳动者因中暑而死亡的案例。 但现阶段出台寒潮天气下的“硬性”规定也有必要 不过,在我国的现实条件下,迅速提高劳动者议价能力和诉讼能力并不现实。在努力实现这一点的情况下,完善针对劳动者的立法体系,并制定各种详细的专门规定,也是有必要的,如《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那样,针对低温的办法也应尽快出台,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 □ 结 语 说来说去,其实,想让这个寒冬温暖起来,最好的办法还是让大家尤其是低收入者增加收入。“收入倍增计划”若只是画个圈,身体暖和了,又有何用? (来源:腾讯新闻评论《今日话题》2012年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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