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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世佑:“百年宪政”的认识误区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13 11:49:03 |
三、坎坷前行的宪政 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特殊环境在较大程度上延续于帝制覆灭之后的民主时代,民权政治的工具性诉求,民权与国权的此消彼长,加上“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苏联模式对孙中山革命实践的影响,还有蒋介石的“假党治之名,行独裁之实”的训政,在制约着民国以降的宪政之旅,蒋介石还失去过抗日战争全胜之后的宪政建国之良机,然而,民初《临时约法》所承载的“主权在民”之理念与民主立宪的新法统之框架臻于确立,历经风雨而不倒。 在海峡两岸的政、学两界与教科书中,近代民主革命先驱与三民主义理论的构建者孙中山先生几乎是唯一毫无争议的历史伟人,而三民主义理论的精华不是别的,就是民权主义。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理论既立足于中国的实际,也得益于世界政治文明遗产的滋养与世界民主潮流的启迪。即使在孙中山病逝之后,这份世界遗产亦曾坚如磐石地经受过德、意法西斯与极权主义的挑战。1940年10月12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在著名的德吞(Dayton)演讲时就指出:“我们决心要用我们的人力和财力,去抵抗并击退这种外国的阴谋和宣传,以及地下战争的诡计,这种阴谋诡计和宣传,发端于欧洲,而现在却明显的企图进攻太平洋这边的各民主国家。那种宣传反覆宣称民主主义乃是没落政治制度。他们告诉我们,说我们的民主理想,和我们民主自由的传统,都是过去的事物了。我们绝不承认这种说法。我们认为我们是有前途的,而他们所走的方向,却是退向古埃及王国的束缚的方向,是退向中古黑暗时代的奴役的方向。” 孙中山民权主义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它并非流于主义的层面,而是从制度建构入手,明确地提出了可以实际操作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并以“宪政”作为国民党人为之奋斗的执政目标与价值境界,比起康有为笼统地提出“据乱世、升平世、太平世”三阶段来,要具体得多,也实在得多。唯其如此,无论是古代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还是近世洪秀全、杨秀清的“奉天讨胡”,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就比往昔以暴易暴的“汤武革命”胜出一筹。原本为乃父蒋介石的威权与光环所笼罩的蒋经国后来之所以能在海峡两岸好评如潮,就是因为他是孙中山三民主义理论的最忠实的信徒,是胸怀宽阔的政治家。正是蒋经国当年默认异党密谋的“圆山之会”,成为台湾地区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契机,才有开放党禁与政党轮替的民主实践。台湾宪政的价值并不限于台湾本身,它足以表明:中国人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实行民主政治,无需像香港那样“借腹生子”。另外,中国传统文化同西方的民主理念并非不可通融。 中国大陆经过近30余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发展成效显着,人民的物质生活大大改善,国家的地位得以提升,这些都是举世公认的成就。相比之下,政治体制的改革过于迟缓,宪法所规定的许多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宪法所应限制的公权却日趋膨胀,许多党政官员用各种方式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受贿,拼命敛财,还垄断行业资源,与民争利,形成某些操纵市场竞争的利益集团,甚至还借土地开发等名目,强夺下层民众的宅地资源,官民冲突持续加剧。为维系秩序,应该排除干扰,力行宪法。 强力维稳体制理当回到宪法的轨道上来。唯有还政于民,用选举制取代任命制,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扭转民求官而非官求民的现象,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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