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 |
行使公权力是为进行两岸政治对话开路?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28 10:03:12 |
而随着两岸交流往来密切与复杂化,单凭公权力并无法有效的解决所有问题,自然就有可能产生政府失灵现象。加上两岸事务的政治敏感性,使得两岸公权力对于两岸关系治理陷入僵局。因此,有必要通过两岸公权力机关直接上桌,对一些不涉及主权的事务性议题进行协商管理,才能取得两岸利益的双赢,维护两岸关系的持续发展。当然,必须循序渐进地推动,先易后难地逐步推开,陆续签订相关协议,并以更务实的态度处理事务性问题。未来两岸如果能在经济贸易、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和非传统安全等事务性议题上展开多元协商,并签订各项相关协议,就可经由协议范围的不断扩大与深化之后,积累足以推动两岸公权力协商提升至协同治理的层次,以利于进一步落实两岸治理制度化的发展。 其实,在过去,两岸已在一定的领域上行使了公权力,在海协会和海基会的协商中,就有大陆国台办及与当次协商内容相关的行政主管机关,与台湾“陆委会”和各相关部会的代表,以海协或海基会“顾问”的身份上桌参与谈判。大家都心知肚明,也都予以鼓励。而这样做,其实就是与“白手套”上台谈判,但在实行公权力机关可以直接不台协商之后,会谈双方就可使用官衔,并进行深入的协商。将在第十次两会领导人谈判的两会互设办事机构议题,这本身就带有政治意涵。 这在名义上,并非是政治谈判,而仍是事务性谈判。但由于已进入行使公权力的谈判,进一步就是政治谈判,而且还可继续延伸,就像目前分别与港澳进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谈判。这对马英九本人而言,就可能会乐意晕使用,也不用担心民进党会跳出来反对和捣乱。 作者:富权 发自台北 来源:澳门新华澳报 2013年6月27日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