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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谈李天一案称强奸陪酒女危害小引众怒

http://www.CRNTT.com   2013-07-17 11:40:49  


清华大学教授易延友谈李天一案:“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小”。一小时后他改口表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7月17日讯/7月16日,清华大学法学院证据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过微博为李某某案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其微博称:“即便是强奸,强奸陪酒女也比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出,引发众怒。

王聃:易教授“陪酒女”言论太荒谬

  2013-07-17 10:00:44 来源 潇湘晨报 作者:王聃

  涉嫌轮奸案在挑战着社会的基本秩序与底线,我们对此真的太需要一种肃穆的公共态度。由此,易教授所谓“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甚于陪酒女”的荒谬性几乎呼之欲出。

  正义仿佛就在别处,较之我们远不完美的社会,这恰是它复杂性的一种。好比对于某起早已身处舆论场中的公共案件,审理结果尚不知所终,受害人犹在向隅而泣,无甚紧要的涉事者却早已提前“暴红”。是的,我们仍在关注歌唱家李双江之子李某某涉嫌强奸案,但舆论的视线早已悄悄地转向。先是该案继任代理律师因一封“告媒体书”而一时招致众口汹汹,然后是清华大学法学教授易延友陷身众声喧哗之中。昨日易在微博上“替李某某的律师说几句话”。在第三点中,他表示,“强奸良家妇女比强奸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老艺术家要不要保护,又应该由谁来行使“关爱”之责?易延友的“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甚于陪酒女说”,在这里其实已经成为一个“看得见”的答案。诚如有观察者所指出的,单纯地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陪酒女”作为受害者确实存在一定过错,它的确可能作为量刑的酌定从轻情节。但一个大学证据法研究中心的主任,却“没有来由”地在李某某案件的敏感时刻如此表态,或许这只能如网友所指出,“联系前后文,他不是陈述某种事实,而是在强调自己的价值观”。网友有理由怀疑:此种价值观是否刻意在为老艺术家的监管失责“开脱”?

  涉嫌轮奸案在挑战着社会的基本秩序与底线,我们对此真的太需要一种肃穆的公共态度。由此,易教授所谓“强奸良家妇女危害性甚于陪酒女”的荒谬性几乎呼之欲出。事实上,只要去读读网上那些“神一样的”类比回覆,就一目了然。如果说强奸陪酒女危害性小于强奸良家妇女,那么以下的结论同样是成立的:临时工城管打人危害性小于正式城管队员;法院保安殴打闹访农妇严重性轻于“误打”官夫人;大力支持城市中的“超级中学”迫切于帮扶农村里的山寨小学。对比主体的权利平等性在这里被忽略,用来衡量的标准已是赤裸裸的功利与世俗。

  一个还算有着薄名的法学专家,为何要执意说出大掉专业水准的话语,且迟迟不见道歉与真诚的回应?轻狂和沉默,在这里成为巨大的迷津,也让网友与围观者的“过激反应”具有格外的溯源价值。从舆论学的角度来分析,某一公共性事件就算是经过深度的关注发酵,也要遭遇吸引力逐渐衰减的过程,但李某某事件却鲜明地呈现出一个反面的标本。这场从微博出发的热点事件,历经数月依旧吸引力不衰,与它相关的每一起细微新闻,几乎都能招致围观者在网络之上的迅速聚集与“痛扁”。它们指向发出不合时宜声明的律师,也指向口出悖论的教授。

  用“网络非暴力不合作”来诠释此种非同寻常,自然言不达意。那些似乎从未消失的口水与围观热情,其实更是一种复杂社会情感的转嫁,也像极了不约而同的公众扔鞋运动。小人物与权势者的伤害故事以及其后的维权行动,缘于它天然的不平等,总能迅速发酵成公共热点事件,公众对此也有着分外的期盼与正义诉求。但纵观至今的李某某涉嫌强奸案,围观者看到的不仅是案件侦审过程的异常缓慢,更有时不时爆出的权势傲慢与挑衅。围观者的情绪复杂且焦灼,一旦遭遇上“好像冷血”的教授,这自然要转嫁,且在网上继续扔上一只表示反感的鞋子。

  回望李某某涉嫌强奸案,法学教授易延友真的冷血且逻辑混乱吗?这个问题也许并没有那么重要。该案将向何处去,以后类似的恶性事件还会上演吗?疑问仍然没有答案——这是特定场景中平等与权利的困境,也是此起涉嫌强奸案中最终需要求索的问题。遗憾的只是,它们还在被回避,正因为如此,之于李某某事件,围观者看似正在接近内核与真相,却依旧走在不确定感远未结束的路上。欲说还休者,依旧欲说还休;不“理性”者,缘于不明真相,终究难以心平气和,于是,我们都成为那个集体扔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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