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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假离婚:无奈的抗争 | |
http://www.CRNTT.com 2014-04-25 12:13:45 |
买多套房 是什么让他们必须离婚:房地产"国十条"出台,提出"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首次以政策性文件对于家庭购房做出限制,此后,限购措施不断加码,各地细则不断强化,但都不是以增加土地供应为核心,而是以"家庭"作为调控标准限制需求,如规定家庭贷款买二套房首付款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1.1倍。 操作方式:夫妻先把所有住房都归属一方名下,离婚,使另一方变成无房户,以无房户名义买首套房。 离婚后的好处:无房户可再次购房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由于住房贷款还款期长,贷款利率7折,使购房者可少支付利息几万到十万元。同时,以无房名义购房,还可享受首套房买卖契税0.5%的优惠,而二套住房则需按1%收取。 时间:每一次限购新政伴随一次离婚潮。南京市民政局统计数据对2010年每个月的离婚人数进行分析,发现离婚人数与房地产调控等政策的发布时间有着巧合。 现实案例:2010年11月,南京出台了《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第二套住房公积金首付款不低于50%,贷款利率1.1倍"。同月,在建邺区婚姻登记处,一对年近四十的夫妇在两周10个工作日内先后来此办理离婚、复婚、离婚、复婚共4次手续。 卖房避税 是什么让他们必须离婚:2013年"国五条"政策出台,其中规定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随后北京市出台的"国五条"执行细则中,虽明确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但未满5年,或满5年而非唯一住房,仍要"按差额的20%"缴纳高额的个税。 操作方式:夫妻把打算出售的房子归于一方名下,离婚,然后此人和买房人结婚,把房子过户给买房人后再与其离婚。 离婚后的好处:为二手房过户支付的费用只是"结婚、房产证加上对方姓名、离婚、房屋过户给对方"的四步手续费。只要花几百元,二手房交易卖房者就可以免掉的差额20%的个人税。 离婚的风险:假离婚式避税涉嫌逃税罪,以假离婚为掩护,不进行纳税申报,主观要件为故意;客观上,因20%个税可达数万乃至数十万元,逃避缴纳税款额较大,可能符合逃税罪的客观要件。 现实案例:北京2013年前三季度离婚登记数量达39075对,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数量,与去年前三季度相比暴增了四成。专家认为,离婚数量的快速增长与"国五条"中20%个税征收政策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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