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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是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捷径

http://www.CRNTT.com   2014-08-12 08:46:28  


 
  文章指出,,由于互联网金融太新、太超前,无论在政策层面支持其发展还是加强监管,都仅仅是在摸索探索之中。因此,上海这份《互联网金融20条》也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在互联网金融的概念上,在宽泛的同时应突出核心,比如:对电商平台上的企业和个人的资信大数据挖掘分析,是互联网金融的基础和本质。这个核心应该突出。此外,上海发展互联网金融,也不能仅局限于“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在本市设立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金融企业”,而应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些,比如:可以考虑谋划来成立几家互联网的网络银行,成为引领世界的互联网网络银行中心。同时,传统银行积极向网络银行转型转轨等。发展网络银行,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能使上海金融业覆盖全国甚至全世界。互联网金融超越了时空、地域国界限制,其触角可以伸向全球,是上海建设全球金融中心的捷径。上海此时不紧紧抓住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机遇,更待何时?

  上海、深圳张开双臂欢迎互联网金融,给有志于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提供了绝佳机会。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性质决定了上海、深圳只不过是一个注册地而已。业务发展、客户拓展等在不受地域注册地限制,一根网线和一个移动互联网终端就可以面向全国、全世界办理业务、覆盖客户。甚至具体操作的设备机房等都不一定放在注册地,哪里运营成本低就在哪里。依法运行,照章纳税即可。

  文章最后说,上海、深圳在全国率先出台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意见另一个启示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地域性差别特别大。互联网金融的特性是草根性,是服务于中低层经济体而应运诞生的。今天中国的互联网经济、互联网企业以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发展程度最高,从实际情形看,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似不必全国整齐划一,若互联网金融监管以地方为主,由各地政府根据本地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制定出台互联网监管办法,监管效果可能更到位。央行和银监会只负责监管业务指导,不必制定互联网监管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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