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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症结何在? | |
http://www.CRNTT.com 2014-09-03 00:18:59 |
协议缘起及争议背景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两岸两会(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开启交流大门伊始,有关两岸协议的监督议题就已浮现。而近期该议题再次引发关注,可溯及至2013年9月的民进党中国事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上提出制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要求。其理由是“由于现行‘两岸关系条例’赋予行政权太大的谈判的权力,以致于两岸之间签署协议,事前未获“国会”授权,没有进行各项风险评估,也未向社会各界进行征询,事后“国会”又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已造成行政权和立法权之间的严重失衡。为了让两岸协议更加公开透明,各项监督程序更加完备,应推动制订所谓‘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台湾行政当局希望尽速推动“服贸协议”过关,因此不愿触及此议题。而过去两岸签署如“投保协议”等20余项协议时,行政当局只需在签署协议后将法案送“立法院”备查即可,部分协议虽曾改交审查,多数也未完成审查程序。但这种状况不只是民进党不满,就连国民党“立委”也多所抱怨。两岸签署“服贸协议”后,民进党及相关团体不断指责协议是“黑箱作业”,将使台湾面临产业受创等一系列弊端。 台当局在舆论等压力下,接受了“服贸协议”在“立法院”由备查改为逐条审查的要求,经党团协商又决定加开16场公听会后再行审查。而民进党负责的公听会进展缓慢,导致2013年全年未能对“服贸协议”进行实质审查。由于马英九当局希望尽速通过“服贸条例”,就有了“立委”张庆忠欲让议案强行闯关,最终引爆“太阳花学运”的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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