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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富豪捐款是在下“逃税棋”? | |
http://www.CRNTT.com 2015-03-30 11:22:08 |
但这些质疑并不靠谱,美国富豪捐款难说是为了私利 不少美国亿万富豪带头反对取消遗产税 如果说遗产税让美国的亿万富豪被迫进行慈善,那么对于废除遗产税,这些亿万富翁应该是最欢迎的。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当2001年小布什上台时,为了提振美国经济,他提出的措施之一就是减税以刺激经济,其中与公益事业有关的是逐步取消遗产税,但此方案一出就受到了巴菲特等一批亿万富豪的反对。 比尔盖茨的父亲威廉盖茨、索罗斯、迪斯尼的女继承人迪斯尼等120名亿万富翁联名向美国国会递交请愿书,反对取消遗产税,并在《纽约时报》上刊登广告:“Please tax us(请对我们征税)!” 他们认为,这一免税政策只能使美国百万、亿万富翁得利,而损害那些入不敷出的穷人。因为政府税收减少后,就会削减社会福利、医疗保障、环境保护和其他对整个社会至关重要的政府项目。而且,这种做法会让部分富人失去向公益事业捐献的动力,将减少私人公益事业的收入。巴菲特还认为,取消遗产税更恶劣的影响是破坏了美国赖以建国的社会基础,那就是凭个人贡献而不是凭家世致富。 美国《华尔街日报》公布的一项调查也显示,即使取消遗产税,仍有50%的美国富人打算捐出至少一半财产,只将部分财产留给子孙。 美国的遗产税是为了减少不劳而获、接代传富的行为,意在实现代际接替的平等化,不使富人的下一代轻松地赢在起跑线上。而且征得的遗产税款可以增加联邦收入,从而对弱势群体进行补贴,以增进社会的整体效益。这种观念也是美国许多富人的共识,捐款与否和遗产税的关系并不大。 “建立慈善基金是为了避税”,“富豪子女可以随意享受”是无稽之谈 事实上,正是由于美国的慈善事业享受免税的优惠,并被寄予很高的道德期望,反而使得利用慈善行为来逃税牟利成为不可能。因为美国人认识到恰恰这是这种情况最需要进行监督。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基金会很容易产生欺诈行为,成为富豪和公司避税的天堂。为此,美国不断修改法律以加强对慈善基金的监管,比如美国税法规定,捐赠给以下对象者不能免税:亲戚、朋友或其他个人,外国组织、政治组织或候选人,社交俱乐部、工会、商会或宣传组织。这就减弱了子女通过受捐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可能。 即便美国富豪让子女掌管这些慈善基金会,也并不意味着这些子女可以随意使用资金,想拿多高的薪酬就拿多高的薪酬。早在1996年,美国就通过法案,要求非营利组织必须将向社会大众公开,慈善组织的资产收入、支出以及人员薪金情况,机构前5名收入最高成员的名单,前5名支付最高的合同名单以及与所有董事会成员有关的金融交易记录都要公开,同年,美国联邦《综合统一及紧急补充提拨法案》通过,要求具有免税资格之非营利组织须向大众揭露其基本数据与财务信息,并使大众能广泛取得——这遵循了美国严谨税制的基本法则:想要免税那就得让免税部分的财产变得清晰透明。 在这种情况下,除政府外,行业协会、媒体甚至是个人都能对美国私人慈善基金随时进行监督,在如此严密的监督下,谋私利的慈善基金不能说没有,但绝对不是主流,让子女随意享受更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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