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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聚焦反恐工作 呼吁加强社会制度建设

http://www.CRNTT.com   2016-01-14 00:13:34  


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厉声(中评社 臧涵摄)
  中评社北京1月14日(记者 臧涵)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于2015年12月27日发布,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对此,北京人民大学国学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昨日在人民大学召开了题为“反恐法出台与当前新疆治理形势”的专题研讨会。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厉声在会上表示,在国家加强反恐工作的过程中,加强社会制度的建设很重要。“如今,改革开放已经进入了深水区,它所带来的社会问题被新疆等地的恐怖主义用于煽动社会。我们要是在社会治理上面弄不好,恐怖分子就会遏制不住。”

  厉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咨询小组特聘专家,先后完成100多份关于中国边疆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专题调研报告。主要科研成果有:《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中俄伊犁交涉》、《哈萨克斯坦及其与中国新疆的关系(15世纪-20世纪中期)》和《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等,其中《中国新疆:历史与现状》一书被译为10种外文文本,被外交部作为国家在“新疆问题”上的导向性学术著作。

  厉声在会上表示,1949年新中国成立,新疆和平解放,人民的生命财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然而,旧中国的很多问题还是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在这个背景下,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些分裂主义、挑拨民族仇视的一些行为,没有得到认真地清理。那时候,还是各种运动不断,“东突”分裂主义也没有得到收敛。

  “再过几年,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这期间,民族情绪反弹和对于宗教的狂热现象出现。”厉声说,历史上的“政治伊斯兰”重新被炒作起来,被“东突”分裂主义用来实现他们的政治诉求——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国”。

  1990年4月,“东突”分裂势力在南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制造了以恐怖犯罪为主要形式的分裂破坏活动,自此,恐怖犯罪成为了“东突”分裂势力的主要手段。其后,经过了1997年至1999年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后“东突”恐怖犯罪的两次“高发期”。

  厉声称,新中国成立以来,“东突”势力的骨干分子所从事的以分裂为目的暴乱和暴力恐怖活动,均为以政治伊斯兰的“圣战”思想成为其实现政治或宗教野心的旗帜与口号。“东突”所蛊惑的决不是伊斯兰教教义本身的“圣战”,只是借助宗教“圣战”的言辞,“拉大旗为虎皮”用以作为煽动和裹胁群众参加恐怖犯罪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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