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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蔡政府“不当党产条例”剑指何方

http://www.CRNTT.com   2016-11-17 00:19:59  


 
  反观台湾“不当党产条例”,无视东德与台湾“党国不分”的差别,忽略台德两地“历史”的差异而胡乱类比。条例本身触犯大量法律谬误,完全无视立法原则。而民进党政府本身,却依旧学习过去的国民党,推卸所有历史责任。让台湾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党产争议”,不只与“正义”挂不上勾,反倒更有金庸小说“鹿鼎记”中,韦小宝抄鳌拜家顺便中饱私囊的荒唐。

  本文分三部分,分别从历史、法律两大方面,来讨论民进党“不当党产条例”,其实是台独以立法手段搞纳粹“纽伦堡法案”翻版的第一步。两岸有识之士,不得不明察。

  台湾人不清楚的“黄金史”

  与东德统一社会党不同,国民党来台,还携带大量黄金、外汇、以及银元。其确实数量,众说纷纭。根据台湾吴兴镛的《黄金档案》所述,国民党运来的黄金,共分两批来台,总量应有“480万两”,其中八十万两用于内战;外汇、纯银迁台约各值两百万两黄金;全部相当于黄金八百万两。①而中国时报记者亓乐义,则曾报道过运台黄金应有“360万两”②。大陆的黄金,不只让新台币得以发行,也让800万台湾人以及60万国民党大军,撑到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重新援助国民党政府为止。上述历史,看似只有短短一年多的时间,但要知道,刚光复的台湾,受日军在太平洋战争的剥削下,并没有足够的物资维持60万军队的开支,甚至缺乏生产军民用物资的工厂。如无黄金稳定军民心,发行货币,岛内随时可能爆发大规模兵变或动乱。其严重性将远远超过二二八事件。

  然而黄金的来源,是否都为“中央银行”的储备金?甚至是否算的上“国产”?从历史的进展事实上来看,应该是否定的。这必须从宋子文担任“行政院”长时的“恶政”开始讲起。

  一、金融开放政策搞垮国民政府财政

  1946年2月25日,宋子文在“国防”最高委员会上,宣布出台《管理外汇暂行办法》,《进出口贸易暂行办法》,3月4日,外汇市场正式开放。“中央银行”还制定了《黄金买卖细则》,从3月8日起“中央银行”在上海随市买卖黄金。从此,黄金在上海可以自由买卖交易。这个本以“吸收钞票回笼,抑制通货膨胀”的政策,却丝毫无视国共内战一触即发的大环境。造成民间非常严重的投机心理,部分官员与民间人士,都疯狂收购黄金,不到一年时间里,国府就抛售出了370万两黄金。直到1947年2月15日,宋子文才宣布停止黄金抛售。但失去黄金支撑的法币,更是成为民间眼中的废纸。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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