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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尧语中评:港府以法律拨乱反正

http://www.CRNTT.com   2016-12-31 00:07:24  


何君尧。(中评社 庄恭诚摄)
 
  中评社:近年有意见担忧和质疑法律成为了解决政治问题的工具。以占中为例,当时是依靠向法庭申请禁制令,才完成清场行动。而在今次宣誓风波中,亦有意见批评政府以法律手段解决政治问题,你如何看?

  何君尧:这种说法没错,政府这样做也正确。可以见到,以行政手段处理占中的时候,包括施放催泪弹应对,引起了很大的回响,不过放诸四海皆准的是,全世界任何地方遇到类似情况,政府以这样的方法应对,都是再正常不过,唯独在香港被扭曲、被无理地看待、被认为是警察使用暴力,而忘记了事情本身的本末。

  有人认为是政府不公义,其实根本就是把先入为主的仇恨对准了政府。当警方试图维持治安的时候,部分人一早已认定警方是“黑警”,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做任何事,都会被视为是不正确,其实就是这些人转移视线、偷换概念,企图淡化自己本身的违法行为,同时令以行政手段处理占中失效,因此唯有“以法治乱”。

  不要忘记,1997年以来香港社会最主要的反对力量,就来自于法律界,例如公民党。他们一直以来的做法就是以法律手段钳制政府施政,包括提出大量司法覆核,其中又利用了来自公帑的法律援助。这种做法可用“孔明借箭”来形容,以制度框架内的法律手段达成政治目的,然而却扭曲了法律本身的意义。

  对于政府来讲,看起来似乎一直都无力抗衡,但是纵观回归十几年来,政府其实对此都采取了非常宽松的态度。直到两年前的占中,部分来自法律界的人士提出所谓的“公民抗命”,实际上是一种“法律暴徒”的表现,最终在采取行政手段无法解决的情况下,不得已通过法律手段应对,过程中则完全是依靠理据行事,双方若对法庭裁决不满,都可以提出上诉。而到了法庭颁下禁制令,促成对占中清场的时候,这班人不够胆攻击法官、骂法官是“黑官”,因为若这样说,就会动摇他们过去十几年以法律手段推动政治目的的论述基础。

  因此,最终以法律应对占中是成功的。同样是警察清场,与最初施放催泪弹相比,有了司法判决在背后支持的警察,明显更有底气,因为警察执行的法庭命令,最终的效果亦较好。总体而言,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与其说法律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不如说法律成为对香港社会拨乱反正的良药。国家近年经常提到要“依法治国”,法治更是香港社会一直以来的核心价值。现在做的只不过是回归本位,改变香港社会部分人过去十几年来无法无天的做法,令香港继续保持法治精神。一些人为了达到政治目的,本身所采取的做法就是破坏法治、违反法律,然后却批评政府以法律手段应对是把法治变成政治工具,这种逻辑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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