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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台湾“大法官解释”制度需研究

http://www.CRNTT.com   2017-07-02 00:13:52  


 
  结语

  台湾地区“大法官解释”制度至今已经运行六十九年,在这一过程中,台湾地区“司法院”不断发展和完善“大法官解释”制度,“大法官”解释“宪法”、法律及命令的技术逐渐娴熟,其“宪法”守护者的身份更加明确。固然“大法官解释”制度还存在着诸如文本简短、表意不明、声请标的窄、可决门槛高、解释执行难等问题,但这一制度对推进台湾地区法治进程和维护台湾地区人民的基本权利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法官解释”丰富的案件类型和解释方法,一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另一方面也为我们研究“大法官解释”制度提供了良好的素材。特别是随着两岸民间交往格局日益多元、复杂,“司法院”出台的相关“大法官解释”成为规范和保障大陆人民在台权益的重要法律规范,且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前景并不明朗,对“大法官解释”制度展开基础性研究显得尤为重要。④

  参考文献

  ①本文所涉及台湾地区“中华民国宪法”、“司法院组织法”、“‘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等条文规定,参见台湾法源法律网http://www.lawbank.com.tw/,2017年4月22日检索。

  ②参见周叶中、祝捷:《我国台湾地区“违宪审查制度”改革评析——以“宪法诉讼法草案”为对象》,载《法学评论》2007年第4期。

  ③同②。

  ④参见宋静:《从“区别对待”到比例原则:台湾地区涉大陆人民法律地位“大法官解释”逻辑路径研究》,载《台海研究》2017年第1期。

加强对台湾“大法官解释”制度的研究,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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