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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反修例运动 显示两制融合难题

http://www.CRNTT.com   2019-08-17 00:13:00  


 
  经过6月前两次大游行以及国际社会某些势力的强力施压,特区政府已对条例草案有所修正:其一,缩小可移交罪名的范围,由46种罪名缩减至属于最严重刑事犯罪的37种罪名,符合国际逃犯移交惯例;其二,大幅提高移交起刑点,确定为7年以上刑期的重罪才移交;其三,实行“双重犯罪”原则,被移交者的行为必须在香港及移交目的地同时构成犯罪;其四,本港的司法监督程序,即特首的移交决定可以受到法院司法覆核。在6月9日晚间特区政府针对大游行的官方回复中,这些修例草案的要点及较为健全的保护性法律程序已清晰列出,然而反对派及大游行民众并不买帐,依然共同沉浸于一种“送中恶法”的政治魔咒之中。

  这里就存在了“一国两制”下香港“法律问题政治化”的一般逻辑:只要是有利于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的立法和决策,反对派都一概视为破坏香港司法独立与自由的“恶法”。这种逻辑在23条立法、国民教育计划、政改决定、一地两检决定甚至大湾区规划决策等重大事项上皆然。反对派理解的“一国两制”仍然是“井水不犯河水”,是“两制”与“一国”的象征性连接与实质性疏离的状态。这种特定的状态是回归初期的事实,但却不是“一国两制”的初衷,也不是“一国两制”的规范状态。反修例大游行显示出香港反对派仍然没有走出“逢中必反”的逻辑怪圈,仍然以紧密联系及融入西方体系作为安全感的唯一来源。

  反对派积极抗拒“一国”对“两制”的合理正当整合,抗拒基本法上涉及“一国”法律利益条款在本地立法中的具体化。这种取向及其现实化的政治表现,必然进一步刺激中央循着“全面管治权”轨道加强对香港自治权的监督与塑造,加强对香港社会的国民教育,加强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立法与行政管控。反对派亦十分清楚仅以一己之力无法对抗中央合法且合理的制度整合,包括大湾区的经济社会融合,于是加大了对外求援的力度,甚至如黄之锋之流不惜要求美国制裁香港,以自残方式逼迫中央让步。就像占中一样,修例已经由法律问题政治化,大游行更是将政治问题街头化乃至于民粹化。反对派经由此次“士气大涨”后的持续性滋扰行为亦将有增无减,这些都将进一步考验特区政府管治能力,亦考验中央管治权威和智慧。

  二、社运超限战:占中并不如烟

  6月以来的大游行及暴力升级事件表明,占中并不如烟,占中范式已经成为香港反对派社会运动的固有技战法。此次更是多有继承和升级。占中之后,尤其经历政改失败,香港在一段时期内转入“经济民生”的重建,在林郑特首的亲民有为风格及中央相对宽松的融合发展策略下,似乎香港问题已有结构性解决的趋势。外部来看,特朗普主义下对“香港牌”的放松使用甚至闲置,对传统颜色革命效用的质疑及经费断供,一度导致香港反对派偃旗息鼓。加之占中之后香港青年本土派向传统泛民主派政治夺权,亦造成反对派话语、路线和力量的分裂重组,甚至有碎片化趋势。然而,中美贸易战使得“香港牌”与“台湾牌”一样重新变得更为重要,美国支持香港反对派的传统路线在美国国家利益的驱使下重新启动并发挥作用。美国不仅以《香港政策法》审议评估为武器威胁取消香港单独关税区地位,更以超强的社会运动动员与支持,再次挑起香港渐然低谷化的街头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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