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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套内面积计价 消费者受益

http://www.CRNTT.com   2009-08-27 09:32:41  


改变传统计价方式能有效规避和杜绝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诸多“猫腻”
  中评社北京8月27日讯/《新华网》今天发表吴定平的评论文章“按套内面积计价消费者受益”,文章表示,“改变传统计价方式,显然能有效规避‘暗箱操作’,杜绝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诸多“猫腻”,使得商品房交易价格更为公开、透明、真实,从而有效保护购房者的消费权益…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做好衔接工作,使得这一房地产新规最终落到实处,使房地产市场更为规范,让消费者从中受益。”

  北京商品房今后将按套内面积计价,这对广大购房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所谓套内面积,简单来说就是房间内实际面积,从阳台到门厅,从厕所到卧室(含室内墙体),是多少就多少。建筑面积则不同,测量时须从建筑物外墙算起,而且还要包含众多模糊不清的公摊面积,如楼道、电梯、配电室等。

  从操作难度看,后者显然远甚于前者。测量建筑面积,不仅要有专业知识,而且还需要专业器材,通常只能交由市场测量公司完成,普通购房者几乎无从下手。在市场信息不够透明,购房者总体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形下,有的开发商往往通过改变公摊面积,或与测量单位相互勾结,欺骗消费者,牟取暴利。

  改变传统计价方式,显然能有效规避这种“暗箱操作”,杜绝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诸多“猫腻”,使得商品房交易价格更为公开、透明、真实,从而有效保护购房者的消费权益。同时,由于套内面积更易于测量,价格不含太多水分,也能有效减少因公摊不“公”引发的争议,降低房地产领域的投诉、纠纷,使得房地产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值得注意的是,在测量规范无误的情形下,无论以套内还是建筑面积,住房总价不变,变的只是面积和单价。如果以套内面积计价,公摊部分必然会直接转移到套内单价上,房价会显着“升高”。以西三旗限价房为例,按建筑面积计算,均价大概为6350元,按套内面积计算超过8000元,增幅近30%。这还是政府主导建设的两限房,动不动超万元的普通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算价格更为惊人。

  这虽是一种假象,但体现在相关部门及市场统计数据上,却是绝对价格的猛烈上涨。房价高企,本已屡遭诟病,过快“上涨”必将遭致更强舆论压力。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及媒体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房地产市场受到影响,干扰楼市正常健康发展。

  此外,在新的计价模式下,有关部门还须加强市场监管力度,防止开发商为谋利而缩小公摊面积,降低购房者的舒适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防止开发商在公用面积上做手脚,欺骗消费者。

  按套内面积计算,这是一种尝试。目前在全国实行这种计价方式的城市并不多,北京早在2005年就提出要以套内面积计价,但时至今日才以法规的形式正式公布,可见还是有难度。按套内面积计价,牵一发而动全身,物业管理费如何交,已售住房上市交易怎么办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有明确的配套细则,避免出现混乱。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做好衔接工作,使得这一房地产新规最终落到实处,使房地产市场更为规范,让消费者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