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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与政治纠缠 两岸法律障碍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21 00:29:35 |
话又说回来,我自己也很好奇,WTO模式是两岸经贸应该有的模式吗?因为这牵涉到MOU的问题,因为同样的问题也发生在MOU身上。大家都认为签了MOU两岸金融合作监理备忘录之后,任何金融业互动的事情可以解决,变得更美好(rosy)了;我们可以大陆去投资,银行可以去那边设分行、分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做了,证券公司连A股也都可以买了。 但是大家别忘了,这只是一个金融监理的备忘录,只是刚开始安排金融监理信息交流的平台,怎么会变成了什么东西都附上去了?甚至还包括货币的清算机制?大家似乎都在打迷糊仗,每个人都把想要的东西塞进去,但是那是MOU或ECFA所能承担的吗?刚刚颜教授也说得很清楚,ECFA除了早期收获之外,其他部分都是原则性的宣示。 对台湾最有利的是智慧财产权的保护 其实在我看来,两岸关系互动最需要密切关注,且对台湾最有利的是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台湾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要发展高科技,智慧财产权才是最核心的问题。所以这不是ECFA或FTA的签署问题,而是两岸经济合作与发展更高层次的部分。当前台湾看待ECFA最大的问题是,大家赋予它太多的重责大任,把每个人想到的都放进去,而政府好像也是不分轻重想到就全放进去。这样急迫的作法是不够周延的。我们应该要合理的对待ECFA,让其成为海峡两岸合作互惠的沟通平台,逐步的将彼此认为最有需要且有共识的项目开放交流,例如智财权的保护,以期达到双方长期互利互赢的最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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