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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世界的反腐大棒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01 10:39:29 |
●用“正直的自己”影响别人 ○美国海外反腐日本自查,前首相被判刑 一部为约束美国公司和个人行为的法律却对发展中国家起到了很强的撞击作用,即使在这部法律制定之前,美国人惩罚本土企业的行为也已经对其他国家产生了不小的外部影响。 日本在上个世纪70年代,也是一个商业腐败比较严重的国家。当时,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跨国公司小组委员会主席邱比奇在听证会上,揭露了洛克西德公司为向国外推销飞机而以各种名义行贿外国政要的不正当竞争事实。 日本随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并开展“办案外交”,要求美国提供所有涉及日本的材料,为国内办案提供证据。最后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被认定违犯外汇法、受托受贿罪,判处其4年徒刑,罚金5亿日元。 这一系列调查产生了类似于美国“水门事件”的后果,作为对美国惩治本土公司海外行贿的反应,日本公司在此后也开始着手清理国内的腐败现象。此案件后来被经济学家理查德•乔治收入了他的著作《经济伦理学》中,用来解释美国法律《海外反腐败法》。 ○80%的中国商业贿赂由美国查出 近年来中国持续发生数起有关商业贿赂的案件,从2004年所谓“朗讯门”事件,到2005年天津德普医疗公司在华行贿国有医院,被美国查处并处以总额480万美元的罚款的“德普行贿案”。 这些案件,虽然影响都有中国企业涉案,但并非是中国司法机关查处的,而全部是美国依据其国内的《海外反腐败法》所查处的。 据统计,近年来美国海外反腐涉及中国的案件中,近80%为美国公司爆料。 ○中国仍无反国内贿赂法 此前,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因为受贿被美国有关部门披露而遭到美国法院的起诉,其中张恩照的涉嫌受贿金额达到了100万美元。事后,张恩照“因为个人原因”辞职,随后被中国法院判处15年徒刑,但检方的指控中并未涉及美国有关部门的指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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