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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得了“汉语保卫战”又如何

http://www.CRNTT.com   2010-04-15 10:32:33  


 
  外来语的使用,有一些确实需要亮红灯。如:今天boss让我work overtime了。这种夹杂毫无必要,不过这只是一种情况而已。另外一些则属绿灯,比如 NBA、MP3、 MSN、iPod、 iPad,大部分人都已经习惯,不妨放行。禁止的话,IT行业受到的冲击可能最大。技术日新月异,新词不断涌现,大部分语言(如德语),我知道都是直接使用英文说法,而不另起炉灶,其实这是有利于国际交流的,而不是妨碍。另外一些是黄灯,需要个人判断,或是根据当时的处境作出选择,如是用WTO还是“世贸组织”,是用FBI还是“联邦调查局”。两者皆可,只是电影配音中,说“FBI, 不要动!”(FBI,Freeze!),可能配音演员对口型更容易些。

  强令禁止是一种越界行为。因为如何使用外来语、缩略语,本来是媒体可依据自己的风格取舍,不需要行政部门去辖制的问题。行政或立法部门可限定诸如官方语言之类问题,但具体到一些用法,由新闻界出版界自行决定风格取舍比较好。如《纽约时报》就出版有自己的《风格指南》,规定如何使用缩略语等词汇。如果央视自己决定要规避缩略语,一定不会有这么大的社会反弹。我希望媒体、出版、翻译行业的专家学者推动由下而上的风格改变,而不是希望借助政府力量,来放大个别媒体的好恶。媒体的好恶、风格的取舍,若想作用于公众,可像《纽约时报》那位写文字专栏写了几十年的萨福老先生那样,去“影响”而非“规定”大众的使用习惯。

  中国有关部门的组织能力之强是人所公知的。所以这汉语保卫战,别看表面上是像堂.吉呵德大战风车,如果打的人真要打下去的话,十有八九是能打赢的。问题是,值吗?任何战争都有敌我,就我所知,国家可以交恶,但是语言却未必对立。汉语保卫战中或许外语“输”了,可汉语就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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