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 | |
ECFA签署 进一步做什么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04 10:09:17 |
发展台商自有品牌 此外,由于仍然有一部分人士对于两岸签署ECFA有一些疑虑,建议政府部门应该更积极的进行与推动下列的政策: 第一,后ECFA时代首要之务是协助可能受冲击的产业进行调整与救济,包括协助可能受损害产业进行升级与转型,并对可能受损害的工人提供再教育、职业训练或是协助转业,如果无法顺利转业,政府也应提供失业救济。 第二,政府应进一步结合两岸经济合作策略,来发展台湾重点产业,同时发展台商的自有品牌。并利用大陆市场来扩展台湾重点发展产业的市场,积极协助企业运用群聚方式在中国大陆形成规模经济;同时,可以利用在大陆建立多个台湾精品馆的方式,在中国大陆建立整合式的台湾品牌,供台商中小企业联合使用。 第三,应进一步与台湾的主要贸易伙伴及主要国家进行经济合作,扩展更大的国际经贸空间。尤其是对于一些可能在短期内不会与中国大陆签署FTA的国家,台湾企业可以与这些国家的企业合作,一起进入中国大陆投资。 |
【 第1页 第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