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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国为什么会有黑社会

http://www.CRNTT.com   2010-07-20 10:20:56  


 
  黑社会的形成需要两种人

  黑社会组织的形成要求同时存在两类人,而且,这两类人必须要结合到一起。一类是那些能够敏锐地发现社会中存在使用私人暴力的巨大获益机会,而且敢于去组织暴力活动来实现这些收益的人,我们称之为“暴力企业家”;另一类则是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缺乏改善生活境况的机会,对个人生命价值评价极低的贫困群体,他们往往对社会抱着绝望的心态而不惜铤而走险,出卖暴力乃至生命。这两类人往往都是经济学所定义的“风险偏好者”。如果前一类人通过雇佣后一类人去生产“私人暴力”,然后,或者出售这些私人暴力,或者把私人暴力作为中间投入再从事其他商业活动,以追求高额利润,那么黑社会组织就形成了。一旦高额利润追求成功,黑社会组织便有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可能。

  如果不存在使用私人暴力的巨大收益,如果贫困人群的人数过少导致生产私人暴力的要素供给不足,如果掌握公共暴力的国家总是能够及时扑灭私人暴力活动,显然,这三种情况只要存在其一,黑社会组织便难以发生和发展。

  那么,何以在现代社会的许多国家中仍然存在大量黑社会现象,特别是,为什么那些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国家往往都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黑社会有组织犯罪活动?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很不完善,如许多行业存在大量垄断现象,正规金融部门发育迟缓,市场交易合同难以严格履行。市场经济体制迟迟得不到完善的原因又在于这些国家的法治和民主机制没有真正建立,从而缺乏一个强有力的可问责政府,能够为市场体制提供各种必要的公共服务,如产权保护、司法体系对履约的保障、反垄断、金融监管和安全监管,等等。而且,如果民主监督和权力制衡机制缺失,作为社会代理人的执政党及政府内部各部门,乃至政府公务员则能够亵渎国家公器,滥用公权力去侵犯私权利,直至干预市场本身的运行,最甚者可以把公共权力作为个人逐利的工具。

  在这种情形下,前述三项黑社会生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便都能得以成立。其一,对垄断的管制不力意味着假以私人暴力设置市场进入限制将带来高额垄断利润;金融市场不完善意味着对非正规金融的私人控制同样能带来滚滚财源;而且,政府缺乏执法能力,私人暴力组织便可以替代政府来向市场出售财产保护与履约服务以牟利。其二,政府官员本身不受法治的制约,贪腐严重,公器私用,甚至可以频频向社会伸出“掠夺之手”,这种官员何以抗拒私人暴力组织的拉拢与侵蚀,更不必说对黑社会施以及时打击。其三,市场机制的扭曲和政府社会保障提供的不足导致社会收入分配严重不公平,而机会的不平等更是让社会底层的贫困阶层逐渐陷入绝望,最终一部分人由“弱”转“黑”,沦为黑社会组织者的暴力工具。

  转型中国为什么会有黑社会

  按照上面这种思路,我们不难勾勒和分析黑社会组织(或所谓“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中国是如何生成与发展的。

  任何黑社会组织的形成首先都离不开利益的驱动。根据已经公开的一些案件,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私人暴力活动的巨大利益来自以下几种情形:第一是凭借暴力来垄断对某个行业的合法经营,形成所谓的“路霸”、“行霸”和“市霸”。如涉黑的浙江台州 “二林集团”、陕西的郑卫国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以及最近查获的重庆黎强涉黑团伙,分别采用各种暴力或暴力威胁手段,或垄断台州至杭州的货运业务、或垄断长安县土方工程,或垄断重庆客运线路。第二类是利用暴力涉足非法经营业务,如经营色情、毒品、走私业务,以及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如臭名昭着的厦门远华集团从事走私业务;广西梧州张树林黑帮组织从事非法的高利放债业务;而福建的陈凯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则更是黄赌毒业务无所不涉。第三类是出卖暴力来向他人提供产权保护、保证履约和解决经济纠纷的服务,由此获得所谓“服务费”或“保护费”。如河南汝州的唐利峰犯罪集团专门为非法金融活动收贷讨账;长沙的“地下出警队”频繁介入各种经济纠纷的处理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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