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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人质事件 善后交涉须慎重

http://www.CRNTT.com   2010-09-15 11:22:48  


 
                       急电急打无可厚非

  对此,曾荫权本人和行政长官办公室解释说,信件以尊重及礼貌语调提出,果如此,岂能被阿基诺认为有冒犯性?因未看到原件,殊难评论,阿基诺大概不会枉作小人加以披露,曾荫权估计也不会公开内容以求公道。事情也许不了了之,但菲港之间的往来难免受到负面影响,所幸香港并不依赖菲国,否则有麻烦了。

  尽管有不少人赞成曾荫权主动打电话给阿基诺,但事发突然,事态紧急,表之以情,诉之于口,无可厚非。笔者也写过中、英文评论为之辩解,但却不赞成在调查阶段行政长官再写信多费笔墨。到了调查阶段,事情不再紧急,菲方也已答应港方协助调查,并非拒不合作。如好为人师,难免引人不快。写信者无意冒犯,收信者却感有心侮辱。韩非有《说难》之篇,以受说者的感受为凭,致函者不论如何辩解,总是无用。

  特首办的英语当然不会差,曾荫权的英文水平当然也是好的。但如曾氏视为一般工作要求信来写,阿基诺却当作外交文书来看,没有见到正式或普通照会上的称谓、致敬语、其他必要的格式和措辞,甚至是纸质,自然可能有不高兴的条件反射。如信中以香港媒体或市民的口?要求“调查报告应交代若干问题,包括事件经过、当局与枪手的谈判过程,为何未能答应枪手要求以换取人质安全释放等等……”,阿基诺贵为总统,当然会不高兴,易地而处,他或许觉得在电话问题上抬举了曾荫权,过几天反而受到来信羞辱,所以才有记者会上的表示。

                         致函示意大可不必

  目前尚无证据显示,菲方在调查报告中弄虚作假,马虎从事,试图掩盖真相,蒙混过关。

  其实,曾荫权就不必直接写信给阿基诺,他可以致函菲律宾驻港总领事,表达苦主、市民和政府的关注,要求转告菲总统,效果会好得多。不然,他也可以通过中国外交部、驻外使节请求转达同样的意思,也比直接写信“教路”为宜。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为今之计,但愿“8.23”惨案调查顺利。该调查可能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菲方各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决策过程及其理据;二是挟持人质过程、惨案经过及死因、伤因调查。对于后者,死者家属、伤者、香港市民和政府很想知道,也有权了解,菲方大概也会正式提交;但对于前者,菲方就未必愿意提供。经特区政府致函“教路”之后,菲方可能更不愿意披露。对于后者,虽然菲方愿意提供,但并不排除与香港特区政府独立开展的调查结果有出入。究竟如何善后,特区政府要有对策研究。由于事情并非完全属于特区的对外事务,而难免涉及外交,香港最好与北京商量好以后才交涉,以免又给对方机会“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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