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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房产税应先厘清三个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11-01-13 09:12:10  


  中评社北京1月13日讯/据报道,重庆市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

  证券时报刊登时评人吴睿鸫文章表示,对于即将在重庆市开征的房产税,不仅符合中国现有国情,也符合国际通用做法。美国土地面积比我们多很多,因征收房地产税,美国中产阶级有两套房子的非常少。

  文章认为,要实现房产税的顺利出笼,有三个问需要厘清:

一是正税、明租和清费。先说“多如牛毛”的税譬如,有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0.5%。的印花税。再说“沉重如山”的租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政府让土地使用者一次预缴了70年租金。由于地租是个无本万利的买卖,且大都不纳入财政预算盘子,如此一来,地方政府都对此“乐收”不疲,每年都有上万亿元的进账,成为他们自由支配的“金库”。还有五花八门的费各地政府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征收的费用,有蓝图审查费、防雷检验费、防震检测费、电力委托费等等多达50余项,涉及25个部门。

  显然,倘若在没有彻底厘清房产税与现有税、租、费的前提下,就贸然征收房产税,那么此前在流通环节的税、租、费怎么办,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妥,不仅会使该税种变成了一种火药味十足的惩罚税,政府也会背上“敛财”的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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