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 |
房地产税改革应遵循税收公平原则 | |
http://www.CRNTT.com 2011-02-05 09:20:35 |
房地产税制改革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文章称,房地产税属于财产税,是对社会财富存量的课税,具有调节财富差距的功能。各国的房地产税都是地方税收,并且在多数国家是地方的主体税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中国现行房产税制度的基本法规是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至今已24年多了,期间既没有进行修改,也没有通过全国人大上升为法律。特别是现行房产税对个人居住房屋免税,按照房产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税,不符合财产税的基本特征。这不仅使现行房产税筹集财政收入的规模有限,难以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也使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缺乏税收调节,不能发挥税收对社会财富的分配职能。 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发挥税收对收入差距和财富悬殊的调节功能,解决土地财政的困局,推进中国税制结构的优化,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革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制势在必行。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