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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打破“体制内”的特殊利益

http://www.CRNTT.com   2011-03-05 10:03:34  


 
比较

“内外”差异导致差距拉大

  新京报:据报道,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人数逾140万,继2009年以来连续三次超过百万,竞争最激烈的前6个职位考录比例超过3000∶1。从以前的“一江春水向东流”到现在的“年轻人,到‘体制内’去”,您认为“体制内”的诱惑体现在哪里?

  李强:“体制内”和“体制外”的差异,笼统讲的话没有什么太大意义,所有不同单位都会有差异,即使是“体制内”的单位其内部也有差异。现在的问题,实际上是如何来看待公务员等几个特殊群体。最近这几年考公务员变得很热,原因有很多种,但是有一点,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那就是公务员能带来的好处很多。

  换句话说,在目前的制度设计中,公务员相对来说虽然收入不算很高,但是福利会好一些,比如能够得到低价位的房子呀等等,像在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差距一下子就显现出来了。

  新京报:这种“差距”体现在哪些环节,能否细化?

  李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属于纯粹工资性质、收益性质方面的差异,这方面不是很明显;第二类是社会福利保障方面的差异,也就是“体制内”能享受到特殊的医疗、就业、养老、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便利;第三类是因为工作性质、工作特点所带来的,甚至包括社会声望、社会地位、社会关系,这一类比较特殊,但是这一类也是事实,不能否认。比如说公务员处在这个特殊位置上,别人办事都要求着他。

  新京报:曾有一份报告中指出,户籍和出身是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推手。是否在“体制内”生存,也在成为拉大收入差距的重要推手?

  李强:其实,我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做数据分析的时候,就发现同样的结论,就是在影响中国人收入的因素中,出生地特别重要,就是你在哪出生直接影响你未来的收入。

  在这里,需要提出两个概念,一个叫做先天因素,一个叫后天因素。人们往往把因先天因素而获得资源的这种现象视为不公平,把因后天自己努力因素而获得资源的现象看作是公平。实际上,在一个公平的社会里,应该让那些积极努力、贡献大的人,获得更多的资源,让那些不积极、不努力、没贡献或小贡献的人获得的资源少一些。

  如果一个社会让那些不积极、不努力、没贡献的人,获得更大的资源,那就是不公平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一个人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地,按出生地定户籍的制度具有不公平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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