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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核废料是两岸商谈由经入政的契机?

http://www.CRNTT.com   2011-03-25 08:38:52  


 
  马英九关于两岸核合作的议题,主要是核安全合作,及核意外互相通报,“层级”偏低。而在前几天,国民党中央委员邓哲伟投书中评社,呼吁两岸加强核安全合作,希望大陆帮助台湾解决核废料难题,则是较高层次的两岸核合作建言。他在投诉中指出,日本大地震引发福岛的核电厂爆炸,造成核辐射泄漏危机,让远在数千里外的台湾民众胆颤心惊,纷纷检讨万一类似事件在台湾发生,该如何因应。这些突发状况是难以预测的,但有一个议题是一定要面对的,就是核废料的处理。而大陆核能发电方兴未艾,应有足够的准备来处理核能废料。作者认为大陆应有能力及空间,协助处理台湾所产生的核废料,这将会是大陆对台湾提出最大的善意。

  此前,美国德州大学电机系教授暨能源研究中心主任陈谟星在《论台湾的电力政策及核能四厂》论文中也指出,国民党可联合其他愿意投资于核能的财团及人士用核四厂去中国大陆投资,在中国大陆开发第一个“台湾的核能电厂”。如果大陆有善意,可以开始合作发展中国大陆电力市场。国民党对核电有信心,

  可用核电使两岸沟通而合作,国民党的投资可能带来解决核废料的处理问题,将来台湾与中国大陆的核废料能一起在大陆找到归宿(核废料是一个中国政策的开始)。投资细节可以在双方谈判都有受益下进行,国民党也替台湾老百姓解决一件天大事项,在经济上可以帮助大陆电力的供应。

  综上所述,两岸核安全合作,虽然议题很多,但主要的议题还是互相通报核安全讯息,及大陆协助台湾处置核废料的问题。

  关于两岸互相通报核安全信息,虽然目前尚未形成固定的机制,但两岸的核能工作者都有在“鸭子划水”式地进行探索。而且,两岸核技术核安全研讨会也已进行了七届。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尤其是李登辉、陈水扁“当家”时恶化两岸关系,使到连正常的经济议题商谈都要被迫搁置,就更遑论商谈高度敏感的两岸核能合作协议了。马英九就职后,曾一度传出两岸两会将商谈核合作议题,并将签署“两岸核能管制技术交流备忘录(MOU)”,规定台湾可将其核电厂产生的高放射性核废料,存放在中国大陆核废料最终处置场。台湾的核能专家及核官员前往大陆参加两岸核能研讨会时,也曾与大陆环境部核安全局目前已就相关议题有实质接触。大陆方面回应说,台电十几年前与中国核工业总部曾签署过合作备忘录,只是后来没有继续推动而已。可能是由于事涉敏感议题,除了是技术问题之外,可能也牵涉到敏感的政治、军事等问题。故双方初步共识是“目前接触仍属于技术交流阶段”,两岸是否合作处置核废料,必须回归到海基会和海协会协商机制作后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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