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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山图合壁展出或能促发战略突破意义 | |
http://www.CRNTT.com 2011-05-16 08:16:21 |
这些国宝被运往台湾后,先存于台中市糖厂仓库,后又迁到台中郊外雾峰乡吉峰村仓库。一九六一年,台湾“行政院”决定在台北市士林区外双溪建设新馆,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二日该馆落成。至此,运台文物才得到一个适当的保存环境。新馆为纪念孙中山先生百岁诞辰,命名为“中山博物院”。同年,台湾“行政院”又公布了《国立故宫博物院临时组织条例规程》,故正名为“国立故宫博物院”,其中还有一条规定:“将来国家统一后,故宫文物仍交回本院”。 故宫国宝分为海峡两岸的故宫珍藏,成了连系两岸的重要物质和精神纽带,有力地证明瞭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此,以“台独同盟”主席蔡同荣为首的一批“台独”分裂分子,为了达到宣扬其“中国台湾,一边一国”谬论之目的,鼓噪要将台北故宫的文物“送还中国”,以割断联系。其做法,有点像民进党当年嚣嚷要将金门、马祖送还中国大陆那样。因为当年在《马关条约》中,清廷割让给日本的,是台湾本岛和澎湖列岛,并不包括金门和马祖岛在内。实际上直至如今,在台湾地区的行政区划上,金门县和连江县(即马祖岛)都是属于“福建省”管辖。 对此,国民党当然是针锋相对的。但与此同时,却又因台北故宫博物馆内的主要文物是来自大陆,因而对借出文物到大陆展出,顾虑重重,担心届时大陆会依据一九九五年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的规定,将文物扣押不还。为此,前年十月两岸进行文物交流互展,只是北京故宫将“雍正画像”等十七件珍藏出借给在台北故宫举办的“雍正--清世宗文物大展”到台北展出,但台北却没有回借文物到大陆展出的单向“跛脚”交流。台湾方面一直强调在大陆签署“司法免扣押条款”之后,才能将包括台北故宫博物院的珍藏在内的文物借给大陆展出。 所谓“司法免扣押条款”,主要是规范拥有争议文物的国家,在相关文物赴外展出时,不会受到司法追诉或扣押,以确保外借文物“有借有还”。由于帝国殖民时代或战乱时,各国文物常遭掠夺或主权转移,近年来,国际上追讨文物的声浪高涨,许多国家也制定“司法免扣押”条款,以确保文化交流无阻。大陆至今尚无该条款,因此台湾方面担心,若文物登陆展出,会柀大陆有关方面以“这些文物本来就是属于大陆的”为由,进行司法诉讼予以扣押,一去不返。 就以《富春山居图》为例,其实海峡两岸的文物工作者早就有意将“剩山图”和“无用师卷”合璧展出,但就是受困于大陆方面没有制定“司法免扣押”条款。 再加上大陆不承认台北故宫博物馆中的“国立”两字,而一直未能成事。去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温家宝藉回答问题的机会,谈到《富春山居图》一画分存两岸的现状。温家宝说,“我希望两幅画什么时候能合成一幅画”,他还用“画是如此,人何以堪”来感叹两岸的分治。这番话引起了两岸文化人士的重视,并再次为画卷的合展筹划奔走。今年“两会”前夕,温家宝在回答网友问题时,再次提到了《富春山居图》。他说,“现在听说《富春山居图》就要合璧展出,这时我默默地在念着一句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还说,“让一个完整的《富春山居图》永远合璧在一起。这是我的期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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