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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支柱:我为什么不赞成同性婚姻?

http://www.CRNTT.com   2011-09-27 11:36:08  


法律学者杨支柱
  中评社北京9月27日讯/“我反对同性婚姻。任何人都有结婚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有跟同性结婚的权利,因为婚姻制度本来就是为异性恋建立的。正如任何人都有权利洗澡,并不意味着一个男人可以进女浴室洗澡。”法律学者杨支柱日前撰文“我为什么不赞成同性婚姻?”如是说。详论如下: 

  我反对同性婚姻。任何人都有结婚的权利,这并不意味着有跟同性结婚的权利,因为婚姻制度本来就是为异性恋建立的。正如任何人都有权利洗澡,并不意味着一个男人可以进女浴室洗澡。

  不承认同性婚姻并不妨碍同性恋者同居,也不妨碍他们通过接受赠与、遗赠获得对方的遗产,或者通过保险合同成为对方死亡赔偿的受益人。中国传统上对同性恋就比基督教、伊斯兰教文化宽容;三十多年的强制计划生育的宣传和实践,更使得许多同性恋者和为同性恋辩护的人(如李银河)以同性恋不生孩子“减轻地球负担”而自豪。

  相反,承认同性婚姻却会对传统婚姻制度构成致命打击。婚姻本来就是为异性结合而设,特别是为孕产妇的权利和孩子的权利而设,婚姻法中的大多数规范都没有理由适用于“同性婚姻”。

  承认同性婚姻之后,下一步他们就可能要求三人婚了,因为用“一夫一妻”要求同性恋确实没什么理由。

  除了要求群婚,他们还可能要求收养孩子。尽管有研究表明同性恋“夫妻”收养的孩子性取向正常,但是这些研究样本太小,研究材料多是同性恋者提供的,从事研究的也是同情同性恋的人士。即使这些研究是客观的,性取向正常也不能排除这些孩子在对家里没有的异性的认识和交往上存在欠缺,以及他们幼年时期因为自己的“父母”与主流人群不同而承受的压力,不能完全置“言传不如身教”的古训于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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