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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民为何占领华尔街

http://www.CRNTT.com   2011-10-05 09:06:14  


  
警察为何使用强制措施? 
 
  之前案例:华盛顿市长被警察逮捕

  今年4月11日时,美国华盛顿市市长文森特.格雷因在国会山前抗议民主、共和两党就联邦政府财政预算案达成协议而被捕。

  他认为这项协议使华盛顿市蒙受损失,影响了该市为低收入妇女支付堕胎费用。格雷表示,两党对2011财年联邦政府财政预算削减380亿美元开支的协议,侵犯了华盛顿市民的权利。  
 
  《第一修正案》的确保护集会游行自由

  第一修正案内容:“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但自由不是无限的

  首先,集会游行是需要审批的,这种审批主要是为了能让游行有秩序,城市不至于被众多的游行集会拖垮。政府部门需要了解游行都要走哪些街道,在哪些场所集会,好提前做出交通方面的安排。另一方面,游行方也可以申请警察“护卫”,以保证自己的游行队伍不被其他人打乱。(比如有时马路一边是反战游行,另一边是支持推翻独裁政权的游行,这就需要警察的协助)

  其次,集会游行是自由,但自由的一个前提是不影响他人的自由。比如上文提到的华盛顿市长格雷,就是因为他带了近300个人堵塞了参议院门前的马路,所以被警察带走。

  所以,集会游行是自由民权,但需申请,这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惯例。具体到美国来说,华盛顿市的游行需要提前120天申请。纽约市的规定是,如举行示威活动,至少在事前5天申请许可证。

  一句话概括,集会游行是美国公民重要的有限绝对权利。
 
  具体到本次事件来说,政府行为几无过失

  尊重民权:在该活动举行前,纽约市长已经表示“人们有权利抗议,如果他们想抗议,我们将很乐意确保他们有举行活动的地点”、“只要在他们活动的同时,其他人的权利可以得到尊重,这就是人们认为的可以畅所欲言的地方,这就是纽约之所以成为纽约。”

  照章办事:纽约警方发言人称“组织者并没有为此次抗议活动提出申请”,但即便如此,警方还是为游行划定好了区域,结果抗议者放弃了该文案。

  而警察的“强制措施”,都是有前提的。比如逮捕布鲁克林大桥上的抗议者,就有着清晰的分别——“占用布鲁克林大桥人行道的抗议者并没有被逮捕。那些占据了通往布鲁克林的车道、对交通造成妨碍的人遭到了逮捕。”

  实际上,大部分示威者因妨碍交通、阻街、行为不检和拒捕而被捕,其中一人涉嫌袭警。

  但在执法行动中,警方的确可能存在“反应过激”的现象,比如对女性使用辣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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