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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养老保险制度 化解地方差异难题

http://www.CRNTT.com   2012-02-20 09:48:07  


  中评社北京2月20日讯/尽管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但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还需要解决一系列复杂难题,地区差异就是其中之一。

  中国证券报发表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孙永勇文章分析,地区差异体现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许多层面。首先,从参保状况看,除了参保人数等不可比的绝对指标之外,制度覆盖率和制度赡养率存在着显着的地区差异。特别是制度赡养率(指参保离退休人员人数占参保职工人数的比例),2010年黑龙江和上海分别高达61.60%和59.66%,而广东和浙江分别只有11.81%和15.12%。

  其次,从基金收支状况看,缴费率、征缴率、基金当期结余、基金累计结余、基金支撑能力等众多方面都存在着显着地区差异。

  例如,2010年,广东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超过511亿元,但海南、西藏、天津、青海等省市自治区和新疆建设兵团的当期结余还不足10亿元;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等4个省份的累计结余均超过了1000亿元,而西藏、青海、海南的累计结余不足100亿。此外,各地在养老金可比工资替代率、历史债务与空账程度以及个人账户做实进度等其他方面也存在显着差异。

  2009年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也已呈现出地区差异。例如,2010年,北京、江苏和山东的累计结余都超过了50亿元,而西藏、宁夏、甘肃和海南的累计结余都不足1亿元;天津领取待遇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高达82.65%,而同样为直辖市的北京却只有10.53%。2011年开始试点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然沿用了“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定具体办法,实行属地管理”的老办法,预计也将呈现比较显着的地区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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