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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开门改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http://www.CRNTT.com   2012-05-14 07:33:12  


  中评社北京5月14日讯/近日,浸透改革气息的广东省第十一届党代会召开,广东省委书记汪洋表示,只有改革才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否则改革出现停滞和倒退,即使已取得的发展成果也有可能被断送;同时理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等的关系,破除人民幸福是党和政府恩赐的错误认识。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学者刘晓忠文章称,中等收入陷阱的内涵是,新兴市场国家在人均GDP达到3000-10000美元区间,原有的增长机制和发展模式无法有效应对由此形成的系统性风险,经济增长陷入长期停滞,而经济社会矛盾集中爆发。该概念是世行在总结拉美和东亚国家陷入增长魔咒的现象基础上,在《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7)》上首先提出的。

  然而,西方国家几个世纪前由落后跨入发达序列并未遭遇中等收入陷阱,而新兴经济体却在经济赶超中遭遇,揭示中等收入陷阱本质是新兴经济体的制度约束,而非经济增长陷阱。即一国构建的正式制度框架和文化传承的非正式约束,决定着各国经济社会的竞争结构和竞争边界。而深陷增长魔咒的国家,本质上是该国基于制度框架构建的经济社会竞争结构和竞争边界,牵制了经济发展。

  以中国为例,同样的要素资源禀赋,改革前无法产生经济绩效,而改革开放却快速推动物质福祉增长,概源自体制和机制变革释放出了有效的竞争性结构,推动经济增长。如决策层在地方政府间引入经济增长的奖惩策略,激发了地区竞争活力,使中国经济增长凸显出地域特征。当然这种基于经济绩效的奖惩策略,不可避免地导致地方本位保护,损害全国市场一体化,并催生出各类监管被俘获等腐败风险。同时,地方政府主导的竞争结构和权力对竞争边界的严格限定,最终使经济增长倚重粗放式要素堆积,削弱了全要素生产率的内生增长动力,加剧经济风险。

  可见,中国提高经济绩效的管制式制度变革,只是单纯构建了物欲式竞争结构,从而既释放了竞争主体间的动物式物欲本能,又由于社会、行政和政治改革失配,严格限制了经济社会的竞争边界,竞争主体如同带着镣铐或体制枷锁的舞者,使改革越发异化成了权力上收、负担下放的卸责过程。如减员增效的国企改革,以及税改、教改、医改和房改等,无不伴随着负担的层层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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