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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强调应继续坚持和维护“九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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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社北京10月31日讯/澳门新华澳报今天登载评论员富权文章《宜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构建“一中框架”》表示,“一中框架”或许可以更为灵活解决某些难题,可以对“九二共识”予以书面化,也可以纳入马英九提出的“不武制度化”,并宋楚瑜所提的“一中屋顶”,还有谢长廷的“宪法一中”相重迭。这就是“求同存异”、“聚同化异”的具体运用。详论如下:
整整二十年前的十月二十八日至三十日,大陆海协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就“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继续进行处长级工作性商谈。在此前的两会“两岸公证书使用”商谈中,海峡两会对在协议中如何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发生分歧,因而在香港会谈中,两会代表均就此提出各种解决方案。其中海协代表提出了关于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五种文字方案,海基会代表也先后提出五种文字方案和三种口头表述方案,但仍然未能形成交集。在双方代表分别返回北京、台北后,从十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日,双方文电驰往,最后基本达成共识。其中大陆方面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而台湾方面的表述则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此即是后来被称为“九二共识”的具体内容。正因为双方对此内容都予以默认,才有一九九三年四月底的“汪辜会谈”,并达成多项协议。
本来,正如上述,最初是没有“九二共识”这个概念的。台湾方面只是强调“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但却遭到北京方面的多次否认,其中一次笔者还在场,那是一九九六年五月笔者参加澳门新闻界高层访京团的活动,国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人民大会党接见访京团一行,笔者提出海峡两会是否就“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达成共识的问题,陈云林交由孙亚夫代答。孙亚夫予以否认,并重申了海协的标准提法。不过他也强调,双方都就“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及“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达成了共识。不过,此时尚未有“九二共识”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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