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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战略四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2-11-26 11:21:15  


节能降耗,任重道远
  中评社北京11月26日讯/“要明晰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边界;从长期看要靠技术进步;在合适政策的引导下,形成经济激励;要推动居民生活消费领域的节能降耗”。2012年第45期《新世纪》周刊(11月19日出版)登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永生的评论文章“节能战略四关系”,全文内容如下:
 
  中国过去和既定的节能战略,内容全面、手段多样,但仍存不足:首先是节能总体目标设定过分强调降低单位GDP能耗,而未包含合理的能源消费总量或能源对外依存度的目标控制。可能是基于中国应对国际气候变化、争取发展权的考虑,但对于一个大国而言,即便能效提高,但若能源消费总量或对外依存度降不下来,会加剧本已十分激烈的国际能源市场竞争,不仅难以保障能源安全,且可能面临能源引发的战争风险,失去和平发展的外部环境;其次是政府在制定和实施节能战略中没有处理好以下四大基本关系。今后,中国节能战略要着重处理好这四大基本关系。
 
  ■ 政府与市场
 
  节能战略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即明晰节能战略中政府与市场的功能边界。长期以来,政府直接或间接对能源价格进行管制,刻意压低油、电、气的价格,微观主体节能动力不足。
 
  中国未来的节能战略要重在发掘能源价格对微观主体的信号引导功能,让以价格调节为核心的市场机制在节能战略中起到基础性作用,尤其是当耗竭性能源因供求紧张而出现价格上涨时,政府要尽量取消能源价格管制。实际上,在节能降耗过程中,相对于政府武断地“关、停、并、转”或出台诸多形同虚设的规定而言,放任耗竭性能源价格上涨或许更为有效。
 
  政府在节能战略中的功能边界主要表现为四大方面:一是运用财税政策促进节能降耗,比如政府直接资助、节能项目的税收减免优惠、节能产品的补贴等;二是加强节能立法和管理制度建设,包括制定强制性的能效标准、标识方案等,使节能工作在合法、规范的程序和制度体系中运行;三是继续推进当前行政垄断现象较为严重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的市场化改革;四是加强对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和信息平台建设,这类产品和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属于公共产品,也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可由政府直接提供,也可由非政府组织或志愿者提供,但政府需要资助和支持类似活动。

  ■ 短期与长期
 
  从节能战略的角度考量,短期内,政府可以颁布实施那些能够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政策措施。比如,为了应对临时性的电力短缺状况,政府可以出台短期应急措施如“拉闸限电”等;为了抑制那些高能耗、高污染、高投入、低产出的建设和投资项目上马,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政府可以出台强制性规定如“关、停、并、转”等等。
 
  节能战略关键还要靠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从长期看,节能战略中要包含更多有助于引导企事业单位、有关团体或个人进行节能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政策措施。在节能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过程中,往往需要巨额投资,需要政府资助或者协同企业拓宽技术投入渠道,多方筹措资金。政府还需资助那些重大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或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入,或者为这些项目提供融资优惠,如更低的利率或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此外,政府还应鼓励和支持培育那些开展、推广节能的中介组织和志愿者,尤其是节能服务公司(ESCO),为企业提供节能改造的信息、技术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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