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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统一后才能考虑“一国三席”问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3-04-17 08:49:03 |
其实,阎学通所主张的“一国三席”,虽然是源于前苏联模式,但又并非完全照搬前苏联模式,而是高于前苏联模式,亦即并非完全是联邦制,而倒是有着类似《联合报》一直所鼓吹的“大屋顶”理论,即在一个“新的中国”的大屋顶”之下,并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两个“房间”。因此,阎学通的“一国三席”见诸报端后,《联合报》当即发表社论,并建议以“大屋顶”理论来解决“一国三席”问题,即未来统一的“一个新的中国”,就像前苏联那样,享有联合国的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则是像乌克兰和白俄罗斯那样,只能是联合国的普通会员国,虽然可以透过轮替式选举当选为联合国安理会成员,但就不能享受常任理事国的地位。 其实,关于统一后的国歌国号问题,邓小平就曾有过思考。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邓小平会见美国东西学院教授杨力宇,提出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一国两制”方案时,第七条就是“国号国歌也可以改”。为此,杨力宇连夜凭着记忆,将邓小平的七条方案传真给香港《七十年代》,公开发表后引发了一阵轰动,被认为是“思想再解放一点”的产物。但一个多月后《人民日报》正式发表邓小平的谈话,及后来将之收入《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时,却没有了这一条“国号国歌也可以改”,“邓七条”变成了“邓六条”。不过,当时的中共中央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尚昆在内部传达邓小平的谈话时,是有提到“国号国歌也可以改”的,时任国务院港澳办副主任、后任澳门新华社社长的王启人,就曾在国务院港澳办进行过“原汁原味”的传达。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汪道涵先后提出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份,目前尚未统一,双方应共同努力,在一个中国原则下,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一个国家主权和领土是不可分割的,台湾的政治地位应该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进行讨论。”的“八十六字箴言”,和“一个中国并不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等于中华民国,而是两岸同胞共同缔造统一的中国,所谓一个中国应是一个尚未统一的中国,共同迈向统一的中国”的“共同缔造论”,既坚持了“一中”原则,但又避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唯一合法政府”及“中央政府在北京”;虽然并未完全迎合“一中屋顶论”,但已带有“国号国歌可以改”的意思,并可做到“你不吃掉我,我不吃掉我”,原来两岸都怀有很深感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民国,均都能保留下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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