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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渔业纠纷必须走出“法律盲区”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24 12:17:34 |
据报道,朝方人员登船之后首先是破坏船上的导航定位系统,销毁航海记录,而这些记录是确定渔船是否越界的证据。显然,朝方人员不想通过举证来判决中国渔民是否违规。从朝方人员的“动作”而言,这并不像是执法行为,中国渔民在扣押之后还会受到虐待,毫无法律程序可言。此外,朝方要求的“罚金”并无确切的法律标准,而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最初要求船主缴纳120万元,后降至80万元,最终“定价”为60万元,如果船主不照做,就要扣留渔船。更奇怪的是“罚金”要缴纳给中国境内的个人或者公司,由第三方代理。这样的“罚金”更像绑架时索要的“赎金”。 仅丹东一地的渔船今年以来已经有三艘遭朝鲜扣押,船主缴纳高额“罚金”之后才得以平息。去年5月中国渔船被扣押的事件虽然引起中国国内舆情涌动,但是并没有改变中朝渔业风波频出的状况。朝鲜武装人员以“越界”为名扣押中国渔船的事件时有发生,而罚金却水涨船高,而中国渔民每次都坚持并未越界。 问题的关键在于,界线在哪里?时至今日,中朝海上边界并不明晰,渔民口耳相传的界线在东经123度59分或者东经124度,而中国渔船在东经123度53分被扣押,那么越界的是朝鲜舰艇而非中国渔民。中朝海上没有法律边界,只是传统边界,因此,“越界”就是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万金油理由。暴力而非法律就成为海上秩序的基础。 法律缺失的地方,潜规则就会盛行,秩序的形成就沿着电影《教父》中的逻辑展开。 由于中国近海渔业资源枯竭,渔民活动范围扩大,在模棱两可的两国边界交汇海域进行作业,由此引起渔业争端。而要进入边界模糊的海域就可能冒相当的风险,而朝鲜武装人员也愿意收取“保护费”,通过中国境内的代理人,按照吨位、捕捞能力收取“帮艇费”。这样,中国渔民、朝鲜武装人员与代理人之间就依靠金钱、暴力建立起一套潜规则。朝鲜一方当然处于绝对主导权,因为他们手握暴力工具。这样的利益关系之中,法律规则是缺失的,缴纳罚金以息事宁人也被相关机构所认可。当中国船主将信息在微博上披露之后,还受到了责难。 中国船主在微博上向社会大众和外交部门求援,从而促使外交部门介入与交涉,最终促使朝鲜放人。两起渔业风波都是通过如此套路解决,由于缺少相应的沟通渠道与制度,这样的事件会迅速成为外交风波。而如果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争端可以通过“就事论事”的方式加以解决,防止事态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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