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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间歇精神病”杀酒吧女老板免罪?

http://www.CRNTT.com   2013-06-12 08:46:12  


真的有“酒后间歇精神病”的说法吗
  中评社北京6月12日讯/最近,一个叫“酒后间歇精神病”的词语在网上异常地火爆。在包头的一间酒吧,男子王某某涉嫌在与酒吧女老板彭某某的口角中用刀捅死了后者。而网上纷纷传言王某某的爹是“黑社会老大”,“并动用权力请法医开了酒后间歇精神病证明想逃避罪责”。

  在过往的“马六女三碾农民工案”等社会影响相当恶劣的案件中也都能看到“间歇性精神病”的身影。这个老引起争议的名词到底怎么回事呢?

  ■ 醉酒真的可能引起精神障碍,不过本案传言有漏洞

  “酒后间歇精神病”听着不合常理,但确实可能是医学与司法概念的混搭

  和醉酒有关的精神障碍是个医学概念,叫病理性醉酒。喝酒会让人变得兴奋,乃至自控能力变差,这是大多数人的共识了。可这是精神疾病吗?原来,无论是我国的《中国精神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CCMD—3),还是世界范围内通用的《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ICD-10)》里都有“精神活动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和器质性精神障碍”,酒精就是其中一种物质。

  但是大部分的醉酒跟精神疾病没有关系。一般而言,醉酒有普通(生理)性醉酒、复杂性醉酒和病理性醉酒之分。所谓的普通醉酒,就是我们最常见的,一个人一次大量饮酒之后出现话多、情绪不稳等生理表现,一般醒来后对饮酒过程有记忆。而病理性酗酒则是一个人稍微喝了一点点酒就突然发生明显的意识障碍,这往往跟他过去有过脑损伤等疾病有关。复杂性醉酒则是一个介于两者之间的概念,有所争议,不一定通用。我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在司法实践中普遍认为病理性醉酒实际上是一种精神障碍(疾病),所以一旦一个人被鉴定为病理性醉酒,就有可能被免除刑责。

  间歇性精神病其实是个我国独创的司法概念。同样是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根据精神障碍司法鉴定专家的说法,所谓的间歇性精神病只是个司法概念,在精神疾病学科没有这样的说法。任何精神疾病之症状都有由弱到强的发展历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精神疾病其实都是间歇性的。对任何一种精神疾病的鉴定,都需要考虑到这样的发病周期,进而分析其案发时的精神状态。的确,翻遍中国和世卫组织的权威精神疾病诊断指南都找不到这样的名词。这个独创性的名词一方面让很多司法办案人员很困惑,像是人大法学院的一个课题组对精神病鉴定及其相关问题做了专门的调研,结果发现,很多公安司法人员都认为判断精神病患在何时何种状态下是无行为能力的很棘手;另一方面,这也容易让对精神病学科不了解的普通人充满质疑,因为间歇的意思是平时是好的,在案发时就发作了,岂不是给一些罪犯钻空子的机会?因此,也有法律学者认为该废除这一条,因为没有意义,还容易引发困扰。

  所以,基本上“酒后间歇精神病”查无此词,不过若是不熟悉的人把两个概念给混搭到一起,用这个词语来代替“病理性醉酒”,由此传播,也并非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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